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郅慧代表建议在黄河沿岸设立巡回法庭

2024-03-27 09:17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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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宁、天下平”,中华民族治理黄河的历史也是一部治国史。自黄河保护法施行后,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车站调度车间党总支书记郅慧,多次受邀参加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有关黄河流域环资案件的庭审旁听、普法宣传等活动。

“河南法院对黄河流域的全部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的模式,值得总结推广。”郅慧举例说,河南高院与青海等九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黄河流域9省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黄河流域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流域一体,统一施治”,携手保护母亲河;与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会签《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的意见》,形成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整体合力。

“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能够有力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服务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郅慧看来,集中管辖的模式统一了裁判尺度,树立了司法权威。集中管辖后,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积极与相关执法机关沟通协调,相继统一了省内黄河流域各地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程序衔接、证据形式、证据标准等问题,并通过法官专业会议、审委会统一案件裁判尺度,有效保证了发生在省内黄河流域不同地方案件的同案同判。

郅慧在调研中发现,2023年,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共审结黄河流域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25件,对环境资源有关职能部门在管理、执法过程、出庭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发送司法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关注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问题,促进行政机关执法能力提升。

针对黄河流域跨度大、当事人应诉距离远、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高等问题,郅慧建议,法院应在黄河沿岸设立巡回法庭,坚持把庭审开在案发地、开在黄河岸边,就地解决争议、司法保护黄河零距离,既便利当事人诉讼,又方便调查取证,还有利于群众广泛参与,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宣传效果,把庭审开成教育引导沿黄人民群众保护黄河的生动课堂。

“黄河保护法在实施中,与其他环资专门法律法规的法律适用问题,应引起重视。”郅慧说,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黄河保护法与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渔业法等环境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相比,为突出对黄河的系统保护、严格保护,往往规定了较重的处罚。

“要大力推进跨省司法协作。”郅慧建议,根据黄河保护法的相关要求,河南法院要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在黄河干流河南、山东段及金堤河流域,与山东梁山、阳谷、东平等法院联合建立跨省司法协作机制。同时,要健全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林业、水利、河务等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实现同频共振。法院就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不足,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规范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化解行政争议,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个案协调、类案研讨,多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共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要深刻领会黄河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夯实筑牢贯彻执行黄河保护法的思想基础。”郅慧认为,要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采取富有时代特色、体现时代要求的方法,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多手段、多视角、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拓展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的广度和深度,激发人民群众以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的意识和自觉,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传承黄河文化,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郝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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