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情况全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11 12:14:30  |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叶开
关键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情况全部公开


向京津浙等移交了一批需要追究责任问题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截至目前,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对北京、天津、浙江等3个省(市)和中国铝业集团、中国建材集团两家中央企业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的督察情况已经全部公开。督察组透露,对督察中发现的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分别向被督察省(市)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两家央企集团等进行了移交。


2020年8月30日至10月1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顺利完成对北京、天津、浙江等3个省(市)和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的督察进驻工作,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两个国务院部门首次开展督察试点。


今年1月29日至2月5日,督察组分别向3省(市)、两家央企及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反馈了督察情况。


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办公室(以下简称督察办)介绍,督察期间,各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处理,督促被督察对象建立机制、立行立改、加强公开、依法问责。努力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各督察组累计收到举报15536件(其中来电举报7772件,来信举报7764件),受理有效举报12030件(其中,来电举报6150件,来信举报5880件);经过梳理分析并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对象交办举报问题10558件。


督察办说,截至2021年1月25日,已办结8766件,阶段办结1792件,责令整改5442家,立案查处2204家,处罚金额约18213.33万元,立案侦查131件,行政拘留130人,刑事拘留113人,约谈872人,问责283人。


督察办表示,通过边督边改,推动了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查处解决,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传导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建立长效机制、营造督察氛围起到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而从督察组向3省(市)、两家央企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反馈的督察情况看,被督察单位均存在一些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其中,中国建材集团下属生产企业因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被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处罚521次,一些企业违法严重、屡罚屡犯。2017年以来,中国铝业集团下属企业有63家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处罚,总数高达259次。


国家能源局以及国家林草局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试点督察的第一批国务院部门。在为期一个月的试点督察中,督察组发现,国家能源局在煤电项目布局中体现煤电基地建设导向不够,也未严格控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煤电新增产能,导致“该建的没建、不该建的建了”。国家能源局起草煤炭法修订草案时,将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的“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修改为“限制”,将“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已建成煤矿应限期建成配套的煤炭洗选设施”,修改为“鼓励”,降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对北京、天津以及浙江省的督察已是第二轮督察,督察同样发现了突出违法问题。督察组指出,北京市昌平区玉盛祥石材公司非法采石长达15年,破坏国家级公益林45亩。北京京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水文监测之名,行酒店经营之实,将拒马河水生野生动物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八渡国家基本水文站扩建为培训中心,并出租给酒店牟利。房山区十渡镇政府不仅未及时制止该违法行为,反而为该酒店出具经营性用房证明。


第二轮督察天津发现,第一轮督察交办的群众举报有183件整改不力或问题反弹;在煤炭消耗量较大的情况下,天津市有关部门不顾国家煤电规划建设风险红色预警,先后投运3台煤电机组;天津市蓟州区一些项目侵占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


针对浙江省的情况,督察组在督察中发现,为在杭州半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建设雷迪森湖山酒店、杭州上海世外中学等项目,杭州市拱墅区半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申请将这些项目整体移出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并将公园总面积调减250.1公顷;台州仙居县现代医化园区企业长期偷排渗排,多次被媒体曝光,仙居县不想办法彻底解决问题,反而在河床堆积砂石并覆土种植芦苇掩盖污染。督察组在反馈督察情况中明确指出,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存在明显短板。


督察组在向7地反馈督察情况时均提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清责任,并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同时,还要求7地要将督察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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