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原县设立50万元环保专项基金

发布时间:2020-09-16 10:49:04  |  来源:中国环境报  |  作者:季英德 王美英  |  责任编辑:杨霄霄
关键词:山东,平原县,环保

山东省平原县日前召开县生态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下发针对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平原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对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乡镇推进“1+1+8”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及“四减四增”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构建乡镇、县直部门齐抓共管的大格局。

平原县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入全市后十位的乡镇扣除经费5000元,连续两个月进入后十位的扣1万元,连续3个月扣两万元。县政府设立50万元环保专项基金,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成绩排名前九名的乡镇设定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年度内有1个月在考核排名后3位的部门,县生态委办公室将发提醒函;有两个月考核排名后3位的,由专业委员会主任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有3个月考核排名后3位的,县委书记和县长将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

平原县生态委办公室对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运行情况、任务完成进度进行全面督导,对进度缓慢的以工作简报形式进行曝光,必要时将有关情况转交考核监督专业委员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每月调度考核情况,对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确保按时序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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