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始督察情况反馈 福建甘肃已办结群众举报5152件

发布时间:2020-05-09 09:42:03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郄建荣  |  责任编辑:张蔚蓝
关键词:督察组,生态环保,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损害,生态恢复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开始向被督察地方反馈督察情况。5月8日,对福建及甘肃的督察情况公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充分肯定两省生态环保取得成就的同时也公开了两省存在的典型问题。督察组说,两省已办结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5152件。

去年7月,第二轮首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 8个督察组分别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等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在向福建省委、省政府反馈第二轮督察意见时指出,截至2019年12月,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3071件,其中责令整改4066家;立案处罚1535家,罚款11085.6万元;立案侦查129件,拘留58人,约谈756人,问责50人。

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表示,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当地环境质量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在福建省督察进驻期间,接到大量群众举报,其中涉及毁林占地、乱采滥挖、侵占河道、非法用海等问题多达947件。但是,个别地方和部门漠视群众诉求,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当地环境质量存在盲目乐观情绪。

督察同时发现,为应对督察,漳州市漳浦县甚至临时将盆栽苗木摆放在应开展生态恢复的场地,把草皮直接铺设在混凝土地面上,明目张胆弄虚作假;福州市闽侯县政府对企业弄虚作假问题监管不力,闽信建材公司2018年上报已完成生物质锅炉改造并领取政府锅炉改燃补助资金,但为降低成本仍在大量使用燃煤,锅炉污染问题并未解决。现场检查时,为掩盖长期烧煤事实,企业临时将生物质颗粒燃料覆盖在煤堆上,企图蒙混过关。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在向甘肃省反馈情况时透露,截至2019年12月,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2081件,其中责令整改1027家;立案处罚231家,罚款1013.3万元;立案侦查11件,拘留16人,约谈272人,问责131人。

督察组指出,甘肃省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2018年全省有9个市州未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域的考核要求,继续考核GDP等经济指标。同时,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庆阳、张掖、甘南等市州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内容普遍缺项漏项或降低标准。

同时,酒泉市金塔县没有深刻汲取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教训,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内4家企业长期违法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戈壁滩,形成总面积超过2.5万平方米的7处渗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早在2018年就发现企业违法生产和偷排行为,并启动处罚和移交程序,但由于当地党委政府态度不坚决,甚至得过且过,加之司法行政衔接不力,导致问题久拖不决,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就督察中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督察组分别向福建和甘肃进行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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