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甘肃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 兰州3000万投资“打水漂”

发布时间:2020-05-09 09:41:23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阮煜琳  |  责任编辑:张蔚蓝
关键词:防洪评价,矿井涌水,督察组,甘肃平凉,发展改革

中新社北京5月8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日公布向甘肃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甘肃省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庆阳、张掖、甘南等市州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内容普遍缺项漏项或降低标准。

督察指出,甘肃省生态环境总体脆弱、保护任务依然繁重,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与中央要求和民众期盼仍然存在差距。2018年全省有9个市州未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域的考核要求,继续考核GDP等经济指标。

督察发现,酒泉市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内,4家企业长期违法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戈壁滩,形成总面积超过2.5万平方米的7处渗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早在2018年就发现企业违法生产和偷排行为,并启动处罚和移交程序,但由于当地党委政府得过且过,导致问题久拖不决,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督察认为,一些部门工作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省发展改革部门违反要求,违规核准5个煤矿改扩建项目。省市场监管部门默许下属机构在未对总污染物等重要指标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即出具符合国六标准的检测报告。省水利部门违反规定允许甘肃平凉发电公司在地下水超采区每年取用地下水598万立方米。

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能推则推、一拖再拖。兰州市未经科学论证,将原定雷坛河综合治理方案调整为在河道内敷设截污管,未取得防洪评价批复即启动施工,导致管道被洪水冲毁,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打了水漂。

陇南市及康县两级党委政府对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整改要求不以为然。陇南市及成县对“不得随意调整保护区”的整改要求置之不理。

督察发现,甘肃一些地区和部门打赢蓝天保卫战措施不够有力,问题较为突出。甘肃省提出2018年完成40万户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各市州上报完成43万户改造任务。经核实,存在大量虚报假报问题。

督察还发现,甘南州夏河、玛曲两县黄金采选企业环境隐患突出,夏河县冰华矿业含氰化物危险废物堆浸渣400余万吨;玛曲县黄金实业公司遗留采坑和堆渣尚未完成治理,且每天将1000余吨矿井涌水违规直排格萨尔河,最终流入黄河。

督察要求,甘肃省要继续推动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要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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