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抓紧建立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27 14:17:00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作者:张达  |  责任编辑:张蔚蓝
关键词:通知,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制度建设,生态保护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27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充分发挥生态环保资金职能作用。《通知》要求各地要抓紧推动建立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制度,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还要严格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

《通知》明确了中央项目储备库资金管理范围,具体包括: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两项资金中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补助及到人到户的补助)。

同时,《通知》明确,纳入涉农、扶贫资金整合的农村环境整治、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改革发展等资金,被整合用于涉农、扶贫领域的,按涉农、扶贫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没有被整合仍用于生态环保方面的且可形成实物工作量的资金,按本通知规定执行。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下一步将视情况研究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此外,《通知》还要求强化项目储备制度建设的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指导,加强结果应用。另外,对2020年度提前下达资金已经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请地方将项目落实情况报送中央主管部门备案,尚未落实到具体项目的按照本通知要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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