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发出建议502件 督促恢复水源地2500余亩

发布时间:2019-11-05 10:13:42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李韵涵  |  责任编辑:张蔚蓝
关键词:江西,检察机关,恢复水源地

11月4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透露,江西检察机关聚焦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02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2500余亩。 李韵涵 摄

中新网南昌11月4日电 (李韵涵)“水是生命之源,健康之本。”4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向媒体透露,该省检察机关一年多来聚焦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02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2500余亩。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既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也涉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福祉。江西位于长江中下游南岸,素以“三山六水一分田”著称,辖内水系发达,湖泊、水库、山塘星罗棋布,保护全省4648万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2018年8月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聚焦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存在改建、扩建、堆放建筑或生活垃圾、进行养殖、种植等危害、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502件,督促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14个,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2500多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64.9公里,整治、关停非法排污口25个,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拆除网箱养殖户684个。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八检察部主任周有智认为,生态环境案件存在跨区域性、调查取证难等问题。

以宜春市上高县生猪养殖污染新余市孔目江流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宜春市上高县两家生猪养殖场长期直接排放动物粪便和污水至位于新余市分宜县高岚乡西坑村的石山水库,并向下游扩散,导致水环境污染。

江西省检察院组织新余、萍乡、宜春、南铁四地检察机关开展仙女湖及上游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行政机关责令有关当事人退出非法侵占的湖面100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3000余吨、清理畜禽养殖企业多年堆放的废弃物约15吨。

周有智称,下一步,江西检察机关将继续开展好“五河一湖一江”水环境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集中监督活动,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对污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领域违法行为的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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