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汀县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19-09-20 10:59:35  |  来源:中国环境报  |  作者:宗边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水土流失治理,长汀县,花果山,火焰山,生态文明

原标题:福建长汀县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成效 昔日“火焰山” 今日“花果山”

宗边

长汀县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份之一,草木不存,红壤遍露,山岭一片赤色。“山光、水浊、田瘦、人穷”,是当时自然生态恶化、群众生活贫困的真实写照。

经过摸索实践,长汀人民总结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多策并举、以人为本、持之以恒”的水土流失治理经验,创造了生态文明建设的佳绩,昔日的“火焰山”如今变成绿色飘香的“花果山”。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强化使命担当,破解思想行动统一难题

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政治责任、第一责任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纳入各级党政部门核心职能。党政“一把手”为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调研1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县4套班子领导每人挂钩一个重大生态建设项目。县委、县政府把水土保持作为年度考核一项重要内容,与各乡镇党政、有关部门一把手签订责任状。2012年以来,7名干部因水土保持业绩突出得到提拔,25名干部因水土保持工作不力受到党内和行政处分。

长汀县创新开展“生态党建”,探索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列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由“软约束”变成“硬约束”。

坚持群众主体,实施让利驱动,破解治理主体单一难题

长汀县大力弘扬革命老区精神,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破解水土流失治理主体单一问题,逐步实现从单一政府投入向国家、集体、社会、个人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转变。

抓政策调动。2013年,县政府出台《长汀县林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谁治理、谁受益,治理成果允许转让继承”,让群众吃了“定心丸”,涌现出一大批水土流失治理草根英雄。同时,创新水土流失治理机制,实行“以奖代补”“大干大支持”等优惠政策。

抓大户带动。通过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和免费培训等多种形式,培育了一批水土流失治理大户,带动周边群众发展致富产业。如种植大户黄金养带动三洲、河田247户农户种植杨梅6000多亩,人均增收1450元。

抓改革推动。长汀县探索出大户承包治理、专业队治理、合作社治理、村民自建等多种组织形式,解决了组织难、投工难的问题。上蕉村通过合作社模式发展的林下经济作物,如灵芝与三七等,为当地村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

坚持社会参与,凝聚治理合力,破解治理力量不足难题

长汀县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水保为社会、社会办水保”的良好局面。

吸引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实行优先政策,吸引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形式参与水土保持。2012年以来,共吸引1.5亿元企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各级党政机关积极参与。省直机关工委牵头13家省级单位建成一批崩岗治理示范工程。先后建成19片水保林,共计2265亩。

军民携手共建进行生态治理。连续5年与东部战区陆军部队、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加强军地协作,共同治理水土流失。2012年以来,省军区驻闽部队把助力“生态长汀县”作为支持革命老区建设的生动实践,共组织1万余名官兵赴长汀县支援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完成植树造林和抚育施肥2.7万亩。

坚持多措并举,科学创新防治,破解治理成果巩固难题

针对生态治理难题,长汀县在制定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重建相关政策的过程中,十分注重科学治理,探索出了一条适宜南方水土流失治理的新路子。

坚持综合治理模式。以小流域为单元全面规划,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林、果、草、畜、牧合理配置。因地施策提出“反弹琵琶”理念,探索出低效林改造、等高草灌带、草灌乔混交、小穴播草等治理模式。

创立生态司法“三三”机制。以原林业审判庭为基础,整合相关司法力量,设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建立庭前“三调查”、判前“三落实”、判后“三到位”的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

创立项目整合机制。本着来源、用途、管理权限、施工主体、检查验收都不变的原则,整合相关项目,发挥规模优势。2012年以来,整合生态建设相关资金3.3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22平方公里。此外,持续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绿富共赢,破解经济效益不高难题

长汀县坚持把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发展县域经济相结合,治理荒山与发展特色产业相结合,使广大农民群众从治理水土流失中得到实惠。

在实施封山禁采禁伐的同时,优先解决封禁区群众的生计问题,建立燃料补助制度,帮助农户发展沼气,改变了封禁区群众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同时,实施生态移民。

在治理过程中,长汀县将水土流失治理与脱贫致富结合,推广种植经济林果,发展生态旅游,当地群众收入明显增加。

坚持持之以恒,一张“绿图”绘到底,破解可持续发展难题

长汀县先后出台加快生态家园建设、林业生态强县建设、中等城市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等实施意见,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汀江国家湿地公园、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汀江生态经济走廊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规划方案。其中,《长汀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2013-2025)》成为党的十八大后首个由原环境保护部认证的生态建设规划,为持续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长远战略设计。

长汀县坚持一张“绿图”绘到底,水土不治、山河不绿绝不收兵。历届领导班子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任接着一任干,换届不换方向、换人不换精神,带领全县上下持续奋斗,实现从“荒山—绿洲—生态家园”的转变。

水土流失治理对全国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修复起到样板作用

水土流失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对全国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修复起到了样板作用。

落实新发展理念是重要前提,必须坚持贯彻好。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实践表明,传统生产模式和资源消耗模式无法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建设生态文明是千年大计,必须坚持久久为功。水土流失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更是一场持久战。长汀县历届党委政府传承和发扬“滴水穿石、人一我十”的精神,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传好“绿色接力棒”。

生态保护与修复是系统工程,必须尊重科学规律。要始终坚持尊重生态保护与修复客观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治理为辅,探索一条适合当地实际的水土流失治理之路。

体制机制创新是重要动力,必须坚持改革创新。长汀县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的理念创新,多策并举、科学治理的手段创新,多元参与、共治共享的主体创新,把治理水土流失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与发展绿色产业相结合,使广大农民群众从治理水土流失中得到实惠、实现脱贫。

人民群众是力量源泉,必须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长汀县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变“要我治理”为“我要治理”,走出了一条水土流失治理的群众路线,推动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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