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禁止猎捕国家保护动物

发布时间:2019-08-23 10:51:2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张蔚蓝
关键词:佘山岛,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捕,保护长江,国家保护动物

近日,崇明警方破获1起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

8月7日13时许,陈家镇派出所接到崇明区渔政管理检查站移交称,当日3时15分许,渔政执法人员在陈家镇奚家港西岸巡逻时,从停靠在闸门口的一艘拖网船上查获一条鲟鱼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遂移交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警方迅速出警。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邢某辩称其于8月7日凌晨在佘山岛北侧海域实施了捕捞作业,并将捕到的鱼获放进了船上的冰箱里。渔政管理人员查获时,中华鲟已经死亡。

经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认定,该鲟鱼确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测得体长55厘米,约1岁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嫌疑人邢某的行为涉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案,现邢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华鲟作为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距今有一亿四千万年的历史,和恐龙属于同一时期物种,现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因其价值珍贵被誉为“水中大熊猫”。

目前,上海市设定的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地处长江入海口,位于崇明浅滩以东,南临长江南支北港主槽,北接长江北支水道,东临东海,最东点为佘山岛。

警方强调,市民如果误捕到中华鲟请及时放生,禁止私自买卖、宰杀。中华鲟是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果违法捕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