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京杭大运河需要“生命共同体”理念

发布时间:2019-07-01 11:06:15  |  来源:光明日报  |  作者:赵晓旭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京杭大运河,城市空间规划,浙东运河

【环保笔谈】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京杭大运河沿线规模较大的城市如杭州开始尝试通过规划引导,将环境效益相对较弱的货运水上功能逐步外迁出主城区,进行区域性转移。由此,“运河二通道”这个名词开始出现在新世纪的运河史册上。

要让大运河成为连接长江南北、浙东浙西的水上交通枢纽,首先要沟通钱塘江与大运河。明末,运河入钱塘江处改闸为坝,江河从此阻隔。20世纪80年代建成的京杭大运河与钱塘江沟通工程,不但实现了江河连通,还与浙东运河相通,为北煤南运、南水北调开辟了渠道。“九五”期间,京杭大运河(杭州段)实施航道改造后,运量的增长造成航道通过能力的严重不足,杭州市区段成为浙江段的通航瓶颈。2015年10月,京杭大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项目包括京杭运河沟通钱塘江第二通道(即“运河二通道”)新开挖段工程。这一工程无论从城市发展的一般规律,还是从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空间规划的角度来看,都具有较强的综合效益。

“运河生命共同体”是基于“河、城、人”三者之间紧密互动关系而形成的。生活在运河沿线的人们通过运河这一地缘纽带形成了共同的文化信仰。因此,“运河生命共同体”成为维系大运河流域人民认同意识和保持大运河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成为研究大运河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重要对象。而运河二通道作为“运河生命共同体”中的崭新元素,其空间区位、功能定位显然具有一定特殊性。

运河二通道的有机更新并不预示着运河发展的衰弱,因为变迁中往往孕育着创新的动力或机制。从城市空间结构有机更新的角度看,需把握好老航道货运功能迁移与新航道功能培育之间的关系,解决新航道的区位选择、产业链条、管理体制等问题,避免外迁后的新航道出现货运“空壳”市场,否则就违背了建设运河二通道疏解主城区运河通道货运功能的决策初衷。

从城市转型与治理有机更新的角度看,需把握好保护、治理、开发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保护运河是治理、开发运河的前提。运河二通道沿线的湿地、临平山等景观节点,记录着时代变迁,承载着文化积淀,只有坚持保护,治理、开发才有目标和方向。另一方面,运河二通道的治理与开发是实现保护的手段与途径。新航道的规划控制范围内多为水田、耕地,沿线征迁主要为零散型村落农居点,要把有机更新的核心聚焦于人,全面分析利益相关者关系的处理、政策认知、心理期望和发展诉求,从而确定有机更新的模式与治理。

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有机更新的角度看,需把握好历史、现代、未来之间的关系。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既要延续运河遗产、挖掘运河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也要思考运河二通道与沿线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产业结构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提升,实现由“城市的运河滨水区”向“运河滨水区的城市组团”的思路转型,使运河二通道真正成为连接城市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生命共同体”。

引入“运河生命共同体”理念,就是把运河二通道的有机更新纳入运河乃至沿线周边城市的整体范畴,通过河道有机更新,带动城市的整治、保护、改造、建设、开发与管理。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其一,通过地理和网络空间距离“双缩减”,促进运河二通道与周边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延续运河二通道两侧原本相连接的人际交往和社会网络圈,壮大新的城市人际网络;同时,积极推进以信息共享为重点的大数据网络建设,打通运河二通道沿线城市行政边界分割下的“数据分置”,充分发挥信息、数据等非传统要素集聚优势,形成新的城市区域合作发展优势。

其二,针对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提高城市有机更新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在国内外城市滨水区有机更新的过程中,曾出现收益导向型发展弱化了滨水区的整体效应、社会关系割裂阻碍滨水区的繁荣等问题。在运河二通道有机更新过程中,需要更多关注规模性农居拆迁的利益相关者,明确政府、开发商、征迁户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及阻力所在,针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进行分析,提高城市规划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其三,开展历史、文化碎片的积极保护,延续“后申遗时代”运河遗产保护工作。运河二通道既传承了原有京杭大运河的历史文化基因,又具有差异性。除了对沿线两侧的农耕、水利、山水文化景观“应保尽保”外,还应通过修复生态环境打通河道岸线,结合运河北部区域的保护开发工作,走出一条“运河生命共同体”理念指导下的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之路。

综上所述,在“运河生命共同体”视角下开展运河二通道有机更新,是实现区域协调、城市转型、治理创新的有机过程,是对原有大运河政治、经济、文化变迁的创新发展与时代延续。这种设想如果能付诸实践,将有助于大运河真正成为经济动脉、社会命脉、历史文脉和生态水脉。

(作者:赵晓旭,系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