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规露天焚烧应出重拳

发布时间:2019-02-14 09:18:39  |  来源:中国环境报  |  作者:赵佳  |  责任编辑:孔令瑶
关键词:露天,焚烧垃圾,建成区,生物质,天眼

今年以来,在不利气象条件下,我国部分地区空气质量同比出现恶化。结合近期有关调研情况,笔者认为,秸秆焚烧、建成区违规露天焚烧垃圾或生物质等管控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自2013年“大气十条”出台以来,全国各地逐步加大对秸秆等生物质、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力度,不少地方出台了相关政策,如湖北省人大出台了实施全域农作物秸秆禁烧、加强综合利用的有关决定,近年来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明显,秸秆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但随着社会发展,治理工作也应与时俱进。从全国范围来看,秸秆禁烧以及建成区生物质、垃圾露天焚烧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方面,在秸秆禁烧工作中,“严打巡查时我不烧,环境条件宽松了我偷偷烧”的冬春季错峰焚烧现象突出,这与不定期巡查的工作方式、无人机成本因素、欠缺卫星遥感技术应用手段等相关。此外,个别地方秸秆综合利用渠道仍存在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另一方面,在建成区违规露天焚烧工作中,作为主管部门的住建城管单位工作重视程度有一定不足,工作力度需加大。究其原因,是老百姓焚烧垃圾、杂物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给监管工作带来相当大难度,一旦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四级露天禁烧监管责任体系不健全,“智慧城市”视频监控不完善,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布局不到位等,因露天焚烧带来的空气质量恶化无可避免。

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部门加强协作。

农业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作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落实落地落细。

住建城管部门应强化与公安等部门合作,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所赋予的工作职责,在进一步完善建成区违规露天焚烧、禁鞭管控工作有关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强化城管“天眼”技术支撑服务功能,用实时监控技术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在粮食主产区大省,要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工作规定,加大宣传教育,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焚烧火点逐年削减。

从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角度来看,要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技术,进一步缩减遥感图片间隔时间,力争达到1小时左右扫描一次国内火点状况的技术水平。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相结合,规范秸秆禁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及早发布火点预警,由省级层面无人机出动锁定证据,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有关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保持有力的执法力度,与住建城管部门积极协作、形成高度合力,抓细、抓常、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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