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采取“五大行动” 保护珍稀特有鱼类

发布时间:2018-11-28 11:14:45  |  来源:中国环境报  |  作者:王小玲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四川,岩原鲤,水生生物,达氏鲟

本报记者王小玲成都报道  为了让珍稀特有鱼类能继续畅游水中,四川省通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采取“五大行动”,推进渔业资源增殖和修复,使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

开展渔政亮剑2018行动。以整治 “电、毒、炸鱼”和“绝户网”为重点,组织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开展四川“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参加执法人员累计有25万人次,取缔违禁渔具2万多件,查处电鱼器351台(套),查获违禁捕捞渔船193艘,没收涉渔(三无)船舶86艘,切实打击了一批渔政违法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开展增殖放流行动。根据河流不同情况,确定增殖放流方案,科学确定放流种类,合理安排放流数量,加快恢复水生生物种群规模。2018年,共落实放流资金1493万元,组织全省各地放流各类鱼苗、鱼种5万余尾。

开展物种拯救行动。落实国家·长江鲟 (达氏鲟)拯救行动计划 (2018-2035),向长江 (宜宾段) 投放长江鲟亲本50尾、幼鱼和鱼苗85万尾,厚颌鲂5900尾,岩原鲤1900余尾。成立由渔政执法人员、自愿转产渔民和反电鱼志愿者组成的长江上游第一支“长江鲟拯救行动计划协助巡护队”,开展护渔巡查。

开展水生生物监测行动。依托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省水产学校等科研单位,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永宁河、沱江、岷江段水生生物资源全面开展调查,建立水生生物资源管理台账。组织环境监测单位开展保护区生态环境和水质监测,摸排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状况和水质情况,为进一步开展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库。

开展涉水工程补救行动。完善涉水工程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影响补偿范围,明确补救措施。2017年以来,累计落实补救措施项目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资源动态监测、人工增殖放流、渔业资源保护宣传等方面。

四川共有230余种鱼类分布,其中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近百种,是全国重要的淡水鱼类种质资源基因库,对保护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有着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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