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督查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近4万个问题基本解决

发布时间:2018-09-21 15:54:59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郄建荣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生态环保,VOCs,生态环境问题,2+26,散乱污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大气督查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近4万个问题基本解决

作为三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目前正在京津冀及周边区域“2+26”城市以及汾渭平原的11个城市持续进行。

根据生态环境部9月20日的通报,日前,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继续开展,其中,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的224个县(市、区)进行督查、核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06个。同时,90个督查组对汾渭平原11个城市的90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82个。

在“2+26”城市所进行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从去年至今年4月整整进行了一年。在此基础上,今年6月11日,生态环境部再次在这一区域启动新一轮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而且这一轮的督查比去年的督查更加深入,“去年的督查基本上是在市一级,今年的督查则下沉到县(市、区)一级”。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督查区域主要是在“2+26”城市的200多个县(市、区)。

从去年进行的跨年督查到今年6月11日启动新一轮督查,仅仅隔了两个月,而且,今年的这一轮督查覆盖“2+26”城市的200多个县(市、区)。频率高,范围大,地方是否能够承受?这样的督查又收到哪些效果?对此,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指出,200个督查组在“2+26”城市“发现了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力度不可谓不大,得到了各方面广泛肯定和欢迎。”

李干杰透露,最近,他曾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进行调研。通过调研,他了解到,200个督查组在“2+26”城市进行大气强化督查广泛受到肯定和欢迎的原因是:“实事求是”。

李干杰说,200个督查组发现问题后,交给企业和地方整改。“整改时间安排大家可以商量,根据实际情况,有的半个月,有的一个月,有的两个月甚至更长,不是发现问题马上问责或一关了事。”他认为,这种实事求是的处理方式,大家都能理解和接受,形成了共同开展生态环保工作的良好局面。

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发现的问题既有“散乱污”、燃煤锅炉淘汰、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也有VOCs整治不到位、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等问题。对这些问题如何处理,生态环境部的态度很明确,绝不能“一刀切”。

李干杰认为,对确有问题有瑕疵的企业,也要实事求是处理。他特别强调要坚持分类整改。李干杰指出,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但没有达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具体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给予时间;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达不到生态环保要求的企业,特别是“散乱污”企业,要依法依规查处,将其清理出去,这对经济发展、环境改善、社会稳定都有积极促进作用。

在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的跨年强化督查中,原环保部在“2+26”城市共交办了38900多个问题。李干杰说,今年的督查要将这些问题全部复查一遍。“据反馈,这些问题中的99.91%都得到了很好解决。”他说:“如果每年都能解决同样数量的问题,几年下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必见成效。”(记者 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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