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滞后于序时进度要求

发布时间:2018-09-19 12:25:47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环境问题,环境违法,饮用水水源地,水源地保护


中新网9月18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目前,督查组已完成对北京、天津、河北等8省份水源地环境问题现场督查,8省份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总体上仍滞后于序时进度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9月1日起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第二轮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共从全国抽调环境执法骨干力量622人,分4批次对全国需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治的1586个饮用水水源地6251个环境问题逐一开展现场督查,督促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及时清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

截至目前,督查组已完成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8省份水源地环境问题现场督查。从督查情况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水源地环境整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完成2018年底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8省(区、市)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进展

在8省份排查发现的1035个水源地环境问题中,已整治完成589个问题,完成比例为56.9%。与6月底相比,8省份任务完成率提高了32个百分点,达到56.9%;“零进展”问题数由184个下降到3个,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其中,北京市2018年需要整改问题总数45个,目前已完成整治21个,完成比例44.7%;天津市需要整改问题9个,已完成4个,完成比例44.4%;山西省需要整改问题74个,已完成33个,完成比例44.6%;内蒙古自治区需要整改问题63个,已完成31个,完成比例49.2%;辽宁省需要整改问题179个,已完成78个,完成比例43.6%;吉林省需要整改问题118个,已完成71个,完成比例60.2%;黑龙江省需要整改问题108个,已完成50个,完成比例46.3%;山东省需要整改问题439个,已完成301个,完成比例68.6%。

从第一批8省份督查情况看,山东省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相对较重,整治进度相对较快,已完成整治任务的68.6%,达到序时进度要求,“零进展”问题数也从6月份的141个降为0个。山东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水源地保护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专门研究部署,建立督办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8月1日至7日,山东省环保厅组织赴泰安、日照、烟台3市对6个水源地45个“零进展”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帮助查找滞后原因,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从各地市整治进展看,山东省枣庄市、菏泽市、滨州市,辽宁省阜新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拉善盟等地区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100% ;吉林省松原市、吉林市、通化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兴安岭,山东省威海市、淄博市、莱芜市、泰安市整改完成率超过80%。

通过清理整治,一批影响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工业企业、排污口、码头、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被清理整治,消除了很多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提升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水源地整治面临严峻挑战,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仍滞后于序时进度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目前,除山东省以外,第一批次督查的7省份均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尤其是辽宁、天津、山西、北京、黑龙江、内蒙古等6省市任务完成率不足50%。

从地市整治进展看,吉林省四平市,黑龙江鹤岗、牡丹江等3市至今未完成一项整改任务;辽宁辽阳、本溪、营口,黑龙江鸡西、双鸭山、哈尔滨,内蒙古包头、山西大同等8个地市任务完成率不足三分之一,后续工作压力很大。

在8省份尚未完成整治的446个问题中,有近70个整治进展严重滞后,大多仅制定了整治方案,尚未开展实质性整改工作。就进度严重滞后问题,生态环境部已公开向社会进行通报,要求相关地区采用有效举措推动整改。

对尚未完成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的,生态环境部将紧盯不放,督促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水源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跟踪调度,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同时,要求各地全面公开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制定及实施整改情况,鼓励公众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或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监督举报。对群众举报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逐一核实,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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