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监督呵护美丽中国

发布时间:2018-03-01 13:35:14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史竞男  |  责任编辑:王虔
关键词: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资源,人民

扎实推动立法 为国家发展战略实施保驾护航

适应国家生态战略、海洋战略、能源战略发展的需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制定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核安全法等纳入立法规划。

——推进实施国家生态战略,完善生态系统保护,提出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这是该法律制定近二十年的首次全面修改,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意义重大。

——推进实施国家资源战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出修改循环经济促进法,并将修法与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

——推进实施国家海洋战略,提升海洋资源开发能力,提出制定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这是第一部规范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国家管辖外海域从事资源勘探开发活动,履行国际管控义务的法律。

——推动强化国家安全体系,实施国家能源战略,提出制定核安全法,为未来我国核能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指引……

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专家认为,这些法律的实施成为我国环境法治建设新的里程碑,将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坚持问题导向 让人民群众在法治中国有更大获得感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望,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努力方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大气、水、土壤污染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人大立法和监督的积极作用,推动环境资源领域的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国多年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有效做法的经验总结;土壤污染防治法不但填补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的空白,更有利于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以遏制当前局部区域土壤环境恶化的趋势……

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环境资源领域监督工作,先后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和多次专题询问,以及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情况专题调研。

“围绕党中央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污染防治问题,打好‘组合拳’。”环资委工作机构有关负责人说,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跟踪监督等多种方式,做到持续监督,以监督工作推动法律的不断修改完善,推动部门及地方政府落实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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