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采取五项“最严”措施治气

发布时间:2018-01-17 13:53:31  |  来源:中国环境报  |  作者:张铭贤 马燕  |  责任编辑:罗雯
关键词:邢台,大气环境,错峰生产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马燕邢台报道 自启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以来,河北省邢台市实施5个“最严”措施,包括建立最严格的治污体系,以及实行最严格的错峰生产管控、最严格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最严格的督导执法和最严格的奖惩办法,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邢台市制定了“1+5+3”系列方案,出台了“10条强化措施”“封土令”等多项治理措施,构建起了最严格的治污体系。在错峰生产管控方面,邢台市在国家、省确定的行业基础上,又增加了玻璃、橡胶、造纸等行业秋冬季停限产措施,以生产线彻底停产核算限产,邢台钢铁、德龙钢铁、建滔焦化、旭阳焦化四大企业进一步降低生产负荷,钢铁、焦化企业限产比例达到60%以上。

邢台市实行最严格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印发了《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补充说明》,做到“一厂一策”,各项污染物减排比例均达到或超过环境保护部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督导执法,统筹全市环境执法力量,大力开展地毯式、点穴式、解剖式检查,实行夜间执法常态化,滚动执法、直查直处、倒查问责。截至2017年底,先后立案查处247起,移送公安22起;对16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通报,行政拘留3人。

此外,还实行了最严格的空气质量奖惩办法,邢台市每个月分两个考核平台对辖区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扣缴生态补偿金由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先后对4个县(市、区)扣缴大气污染生态补偿金1625万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