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校核优化生态保护红线

发布时间:2018-01-02 16:54:53  |  来源:中国环境报  |  作者:孙秀英  |  责任编辑:杨霄霄
关键词:海南,生态保护红线,近岸海域

本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 记者日前从海南省规划委获悉,海南省正按照国家和有关部委最新要求,对已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校核优化,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实施。

2015年,海南在全国率先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1535平方公里,占陆域面积33.5%,划定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8316.6平方公里,占海南岛近岸海域总面积35.1%。

2016年9月,海南省颁布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按照保护和管理的严格程度,将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分为Ⅰ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和Ⅱ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对于Ⅰ类红线区实行严格保护,原则上禁止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为什么要开展校核优化工作?省规划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开展校核优化,既是确保海南省划定并严守的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国家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的总体要求,也是为满足海南省进一步深化省域多规合一改革的需要。

据介绍,此次对生态保护红线校核优化工作,将在保证2016年9月省政府已批复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比例不变和空间格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对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区体系与空间分布等方面进行完善,按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与其他省份同期完成划定工作,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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