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让矿山走开

发布时间: 2015-04-24 09:40:31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龚仕建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水气矿产 采矿权 开采 探矿权 秦岭 风景名胜区 水源保护区

“从即日起,西安全市矿山数量只减不增,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沿山面坡及交通干道可视范围内不得进行开采活动,彻底改善秦岭北麓生态面貌。”4月21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的开展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通报会上,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田党生说。

西安市日前制定《西安市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方案》。据悉,此次对秦岭北麓矿山的专项整治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近期为2015年底前,将全市矿权数量减少到45个以下(采矿权30个、探矿权15个);中期是2016年底前,将全市矿权数量减少到28个以下(采矿权19个、探矿权9个),2018年探矿权全部退出;远期到2020年底前,按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将采矿权控制在17个以内,矿山数量比2014年减少72%。

“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要实现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强化对采矿企业的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矿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西安市政府副秘书长宓维新说。据了解,目前西安市秦岭北麓探明有各类矿产57种,其中金属矿产21种,非金属矿产32种,能源矿产2种,水气矿产2种。2004年之前,全市秦岭北麓有采矿权106个。结合秦岭生态保护的新要求,必须改变目前石料类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工艺落后的状况,压缩数量,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之路。

按照整治方案,西安市对现有矿山通过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等方式,把矿山数量压下来。对整治过程中确定保留或整合后设置的矿山,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和“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督促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提升采石企业科技水平,大力推进机制砂生产应用,利用建筑水泥混凝土废弃物、道路沥青混凝土废弃物进行协同处置再利用,做到资源综合利用“吃干榨净”,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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