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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2日电(顾瑞珍、陈卓忻)环境保护部近日完成了2011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八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中石油、中石化及六大电力集团公司的污染减排结果“出笼”。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全国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通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污染减排取得一定进展。中石油和中石化燃料油消耗量分别从2010年的213万吨和472万吨下降到2011年的173万吨和378万吨,同比下降18.80%和19.85%;动力锅炉容量脱硫比例分别从2010年的62.60%和88.50%上升到2011年的68.10%和96.10%,同比上升5.50%和7.60%;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从2010年的24.24万吨和39.69万吨下降到了2011年的23.58万吨和38.80万吨,同比下降2.73%和2.24%。
通报显示,一些指标仍反映出存在的问题。中石油和中石化2011年煤炭消耗量分别为2215万吨和2686万吨,同比上升2.50%和2.26%;燃气消耗量分别为176亿立方米和150亿立方米,同比上升4.41%和9.57%;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9.55万吨和21.96万吨,同比上升4.86%和1.22%。
六大电力集团公司污染减排工作也积极推进。煤炭消耗量合计为112218万吨,其中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分别消耗27277万吨、24086万吨、19939万吨、22615万吨、15466万吨、2835万吨。
电力公司污染减排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离不开减排措施的提升。2011年,六大公司脱硫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8321万千瓦,脱硝装机容量合计达到7370万千瓦。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2011年六大电力集团公司共关闭小火电装机容量262.4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