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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修订实施十周年座谈会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就水法实施以来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当前法律实施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进一步推动水法贯彻实施的有关问题发表了讲话。
陈至立指出,水法修订十年来贯彻实施的成效显著。该法贯彻实施有力,水利改革发展全面提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规范系统逐步健全,水利执法监督成效显著。实践证明,水法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陈至立强调,要深刻认识新时期贯彻实施水法的重大意义。贯彻实施水法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强水资源管理、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迫切需要;是强化水利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陈至立要求,全面做好进一步贯彻实施水法的各项工作。要加强水法宣传教育,使依法合理用水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快水法配套法规建设,不断丰富完善以水法为核心、上下衔接、协调配套的水法规体系;进一步落实水法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水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水利部共同举办。会议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主持。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发言。 (记者毛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