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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近日获海南省政府批准实施。规划特别提出,要加强对西沙、南沙、中沙海域岛礁的生态保护。为推进西沙、南沙、中沙海域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将建造海洋环境监测船,成立专门的环保执法队伍,提升西沙、南沙、中沙海域渔业监察执法水平和能力。
规划期限分为2011年至2015年近期规划和2016年至2020年中长期规划两个阶段。规划范围涵盖海南省行政辖区全部海域约200万平方公里,包括海南岛邻近海域和海岛及西沙、南沙、中沙海域。
2015年二类水质海域面积达90%
规划提出,要本着生态优先、保护环境的原则,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总体目标,坚持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继续保持海南省海洋生态环境的优良状况,为全面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海洋生态环境支撑。
规划明确了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生态系统保护和海洋环境保护投入4类目标指标值。明确到2015年,海南省海岸基本功能区海域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的指标值,由2010年的88.9%上升至90%,2020年应不低于2015年规划目标值。全省直排海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8%,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90%,2020年应至少不低于2015年规划目标值。
2020年海洋保护区总数达到21个
此外规划还提出了生态系统保护目标和海洋环境保护投入目标。明确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三大典型生态系统不低于现状;在12个沿海市县选择合适海域建设人工鱼礁区。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完善现有18个海洋生态保护区的机构编制和基础设施,新建一批海洋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自然遗迹与自然景观等海洋特别保护区,到2020年海洋保护区总数发展到21个。
探索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模式
规划特别提出,要加强对西沙、南沙、中沙海域岛礁的生态保护,重点保护海岛岛体、海岛自然资源和海岛生态系统。防止海岛岸线侵蚀,稳固海岛形态,对受侵蚀、面积减小的岛礁要通过必要的工程措施增加岛礁陆域面积;加强海岛特殊地貌、特殊自然景观、海岛沙滩等海岛资源的保护;加强海岛植被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加大西沙、南沙、中沙海域及其岛礁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科学把握西沙岛礁区域渔业捕捞强度,严禁不科学的渔业生产方式。正确引导中沙海域(包括黄岩岛)和南沙海域及岛礁区域的渔业捕捞方式。鼓励在岛礁区域开展增殖放流、生态养殖,保护西、南、中沙海域及其岛礁生态系统;继续加大西沙珊瑚礁生态监控区的监控力度,深入调查研究西沙珊瑚礁衰退现象;加快建立西沙海域珊瑚礁保护区,探索建立适合西沙、南沙、中沙海域的海洋特别保护区模式,建立国家海洋公园,积极稳妥开发开放西沙岛礁旅游,以开发促保护,以海洋环境保护促海洋权益维护。
记者蔡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