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垃圾分类实施时间表公布 设“全民行动日”

2012年07月20日16:4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垃圾分类 龙洞街 东环街 分类收集 环境友好家庭 四进 南沙区 广州市城管 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手册 新塘街

广州垃圾分类推广开始倒计时!昨日,广州市城管委公布各街镇实现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截止期限,其中全市131条街道是2012年底前,剩余35个镇则在2013年底前。同时,市城管委还要求,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A类16条街道年内建成示范区域

根据7月10日广州市垃圾分类处理部署动员大会精神,广州市城管委昨天下午公布了广州市街、镇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实施时间表,要求2012年底前,全市12个区、县级市131条街道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2013年底前35个镇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各区根据区域差别和推广时间先后等因素,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街、镇按时全面实施垃圾分类。

据悉,全市街、镇根据区域差别和推广时间先后等因素,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为“A、B、C、D”四个类别开展垃圾分类推广普及工作。其中A类为首批先行推广实施的广卫街等16条街道,B类为第二批先行推广的东风街等34条街道,C类为除先行推广实施街道以外的其余81条街道,D类为全市35个镇。

昨日公布的时间表显示,A类16条街道,再加上B类的黄埔区大沙街、红山街,共18条街道必须于本月内开始实施;B类剩余32条街道(大沙街、红山街除外)于今年9月份内开始;C类81条街道则于11月内实施。而另外35个镇则将于明年实施。

根据“三年内实现垃圾处理突围”的目标,广州还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2012年,A类将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达到推广普及阶段,其中50%的街道达到全面实施阶段;B类,完成整街推广任务,生活垃圾分类达到推广初级阶段,其中30%的街道达到推广普及阶段;C类,年底前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达到推广起步阶段,其中20%的街道达到推广初级阶段;D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进行乡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2013年,全市城乡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A类的16条街道,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的要达到80%;B类,50%的街道达到推广普及阶段以上;C类,30%的街道达到推广初级阶段以上;D类,100%的镇开始推广生活垃圾分类,50%的镇达到推广起步阶段以上。

据了解,到2015年,将实现A、B类街道全部达到全面实施阶段,建成示范区域;而C类一半的街道达到推广普及阶段以上,D类所有镇达到推广起步阶段以上。

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两年内分批建成

昨日,广州市城管委还同时要求,用2年时间在全市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动手,垃圾分类”的良好工作局面。

据悉,今年起到2014年,广州全市计划新增垃圾压缩运输车336台(其中,老六区需要新增290辆,新四区需要新增38辆,增城市和从化市需要新增9辆),新增垃圾桶装车212辆(其中,老六区159辆,新四区37辆,增城市和从化市16辆)。同时完成现有171座垃圾压缩站中87座符合改造条件的压缩站的升级改造。其中,中心六区设备购置由市财政投资,人员及维护经费由区财政投资;其余四区两市由区财政投资完成整个收运系统的建设。

每月第4个星期六设为“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

根据计划,广州将按照创建“环境友好家庭”基本标准(家庭人均生活垃圾日排放量低于0.8公斤/日,按标准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不使用或少使用一次性生活日用品和塑料购物袋,爱护环境卫生),在2012年,争创12万户“环境友好家庭”(每个区、县级市各创1万户);到2015年,力争全市200万户家庭成为“环境友好家庭”。

而为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面推广实施,广州还计划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和志愿者宣传辅导站。据了解,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配备参考标准为每100户设置1名,或按照居民区楼房户数、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范围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指导员每月由各区、县级市酌情给予适当补贴。每个街道建立一个垃圾分类志愿者宣传辅导站,每站不得少于30名志愿者。

同时,还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四进”(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推广活动,坚持每月第四周星期六举行“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做到《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手册》发放到户,宣传到人,引导居民按标准分类投放。

类别各区县街、镇A类(越秀区)广卫街、东山街;(海珠区)沙园街、南华西街;(荔湾区)沙面街、东漖街;(天河区)林和街、猎德街;(白云区)黄石街、景泰街;(黄埔区)文冲街、黄埔街;(花都区)新华街;(番禺区)桥南街;(萝岗区)夏港街;(南沙区)龙穴街 B类(越秀区)东风街、洪桥街、北京街、农林街、建设街、白云街;(海珠区)海幢街、滨江街、江南中街、龙凤街、素社街、昌岗街;(荔湾区)站前街、彩虹街、岭南街、石围塘街、花地街、冲口街;(天河区)沙河街、五山街、石牌街、天河南、天园街、冼村街;(白云区)同德街、永平街;(黄埔区)大沙街、红山街;(番禺区)沙头街、东环街;(萝岗区)联和街;(南沙区)南沙街;(从化市)江埔街;(增城市)荔城街 C类(越秀区)大塘街、六榕街、诗书街、珠光街、大东街、梅花村、华乐街、黄花岗街、光塔街、人民街、登峰街、大新街、流花街、矿泉街;(海珠区)南石头街、江海街、官洲街、南洲街、琶洲街、凤阳街、新港街、瑞宝街、华洲街、赤岗街;(荔湾区)茶滘街、华林街、多宝街、金花街、白鹤洞街、逢源街、龙津街、西村街、昌华街、东沙街、南源街、中南街、桥中街、海龙街;(天河区)车陂街、兴华街、棠下街、员村街、珠吉街、前进街、龙洞街、凤凰街、长兴街、元岗街、新塘街、黄村街、沙东街;(白云区)金沙街、均禾街、嘉禾街、石井街、新市街、松洲街、京溪街、三元里街、棠景街、同和街;(黄埔区)鱼珠街、南岗街、穗东街、荔联街、长洲街;(番禺区)钟村街、石壁街、小谷围街、大石街、洛浦街、大龙街、市桥街;(萝岗区)萝岗街、永和街、东区街;(南沙区)珠江街;(从化)街口街、城郊街;(增城)增江街、朱村街D 类(白云区)太和镇、江高镇、人和镇、钟落潭镇;(番禺区)榄核镇、新造镇、石楼镇、南村镇、石碁镇、东涌镇、大岗镇、沙湾镇、化龙镇;(花都区)赤坭镇、花东镇、狮岭镇、花山镇、雅瑶镇、炭步镇、梯面镇;(萝岗区)九龙镇;(南沙区)黄阁镇、横沥镇、万顷沙镇;(从化)太平镇、鳌头镇、温泉镇、良口镇、吕田镇;(增城)新塘镇、中新镇、石滩镇、小楼镇、正果镇、派潭镇 (记者黄少宏 实习生蒲美辰 成广伟)

(南方日报 黄少宏 蒲美辰 成广伟)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