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更换空气质量评价方法 停止使用“蓝天数”

2012年06月06日11:3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蓝天 空气质量 评价方法 蓝天数 污染物浓度 2011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可吸入颗粒物 达标天数 北京市环保局 主要污染物

在连续14年向公众公布北京的“蓝天”数后,北京市宣布停止使用“蓝天”数来评价城市的空气质量。昨天,北京市环保局在《2011年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中最后一次发布北京的“蓝天”数据:2011年全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蓝天”达到286天,与上年持平。市环保局表示,今后评价空气质量将使用与市民感受度趋同的区域污染物浓度。此外,本市最早将于明年发布PM2.5年报。

此前,市环保局每月都会公布当月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这一天数被称为“蓝天数”(也称达标天数)。市环保局的统计数据显示,14年来,北京的“蓝天”数由1998年的100天,增加到了2011年的286天。但“蓝天”数的增多也遭受很多质疑:为什么市民感觉自己周边空气很差,环保局的监测却显示是达标的“蓝天”呢?

对此,北京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于建华解释说,因为此前评价“蓝天”的基础是以全市12个国控站点的平均浓度值来计算,而北京市面积较大,地形、气候复杂,全市平均的空气质量评价结果难以反映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因此市民对“蓝天”的感受存在差异。

于建华表示,今后,北京将不再使用“蓝天数”来评价整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而是用区域污染物浓度来反映不同地区的情况,这样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将与市民感受更加趋同。他表示,“蓝天数”其实是一个经过折算的相对的指标,而污染物浓度值则更为直接,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据了解,目前市环保监测中心日常公布的区域污染物浓度数据仅包含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市环保局表示,今后随着PM2.5、臭氧等监测网络的建立,市环保监测中心公布的区域污染物浓度中还将增加PM2.5、一氧化碳、臭氧三项污染物的常规监测数据。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地区环境质量将纳入区县政府政绩考核体系。而考核指标则不再以“蓝天数”为主,改为以主要污染物浓度评价。今年本市要求各区县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2%或3%。(记者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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