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
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2年第7号
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第一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
一、节能型乘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