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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网站昨日贴出通知,《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1月18日起正式印发实施,试行期一年。办法对餐饮企业产生的餐饮垃圾实行严格的“联单管理”,产生和收运、处置单位都必须如实填写联单内容,并在城管部门备案,使得餐饮垃圾可以“追根溯源”。
此前,联单管理制度只是针对医疗废物、有毒工业废物等危险废弃物。
办法重申,餐饮垃圾的清运和处置费用由市、区、县级市财政予以补贴。
办法要求,宾馆、酒店、饭店、餐馆、快餐店、小吃店等餐饮业经营者及单位食堂等餐饮垃圾的产生者,应每季度向所在地区、县级市城管部门申报餐饮垃圾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运输、处置等有关资料。餐饮垃圾收运、处置单位要详细记录餐饮垃圾的种类、数量、来源、去向、用途等情况,每季度向区、县级市城管部门、环保部门报告。
餐饮垃圾产生者和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的内容,保管期限不得少于2年。而在餐饮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活动中,禁止将餐饮垃圾排入下水管道或以其他方式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禁止将餐饮垃圾提供给无证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置;禁止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饮垃圾直接作为畜禽饲料。
办法明确,对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饮垃圾的,除进行行政处罚外,应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