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审议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十二五"规划

2012年02月03日14:5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斯德哥尔摩公约 科学发展观 环保部 污染防治 污染调查 十二五 十一五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1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原则通过江苏省句容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审核意见,以及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

会议认为,“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组建了环境保护部牵头、14个相关部委组成的国家履约工作协调组,组织开展了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工作,启动了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相关管理政策、排放标准和技术导则制修订工作,发布了多项相关环保标准,实施了一批示范项目,开展了广泛宣传和技能培训。但也要看到,我国二恶英排放量大,排放源量多面广,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和健康风险隐患突出,污染防治任务艰巨。为有效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国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划》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为依据,以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调查、重点行业二恶英减排战略研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场地优先行动计划、全国多氯联苯调查的相关信息为基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优先整治高风险、集中整治重点地区、主要行业和企业污染为主线,着力控制重点行业和地区二恶英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解决高风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和污染场地问题,努力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安全隐患,保障人民健康和环境安全。《规划》共分为6个部分,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和指标,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优先领域,列出了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和来源,提出了相关保障措施。会议决定,《规划》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通过江苏省句容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审核意见;原则通过新建四川阿坝红原民用机场等3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原则通过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环保核查意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吴晓青、周建、李干杰,纪检组长傅雯娟,党组成员胡保林、何捷,总工程师万本太,核安全总工程师徐庆华出席会议。

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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