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成功立案

2011年12月27日11: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环保局 公益诉讼 立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职责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近日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正式受理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一案。这标志着我国首例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成功立案。

10月28日,中华环保联合会于今年向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通过特快专递方式(经公证部门公证)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公开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环境信息。

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期限内,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既未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也未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的申请给予答复。

11月24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贵阳市环保局发出《关于商请修文县环保局公开贵州好一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的函》,建议贵阳市环保局督促修文县环保局将信息公开。但截至12月9日(超过信息公开法定时间15个工作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未收到贵阳市环保局、修文县环保局任何答复。

基于此情况,中华环保联合会认为: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明显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12月1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提起环境信息公开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市修文县环保局在3日内对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答复;请求判令修文县环保局在10日内按照中华环保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要求提供相应信息。经审查,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于当日决定立案受理。中国环境报记者 刘晓星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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