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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为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这个环境经济制度的重大创新,促进我省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正在修订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将明确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的基本原则,以解决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
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晖在“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研讨会”上表示,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我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已呈报省政府审议。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亦专门成立了环境资源交易所,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平台已基本建立。 (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郑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