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数环保NGO注册无门沦为“非法组织”

2011年05月10日14:5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NGO 环保组织 环境资源法 环保部门 草根 非法组织 中国环保ngo蓝皮书 十一五 行政许可 组织制度

由此,也引发了一种质疑声音:谁来监管环保NGO组织的资金使用?据一位环保NGO组织的从业人员透露,目前是没有人来监管。“当然民间组织也不会跟政府说,我这儿有一笔钱,你来帮我看看是不是正当的?”这位人士说,通常环保NGO也不敢这样做。

专家称NGO生存状况需改善

“很多资金是带着要求来的,必须专项使用,不允许买硬件,不允许买办公用品。”据环保NGO从业者透露,一些环保NGO组织特别是地方上的环保NGO组织即使得到国外的一些资金,但大多也都面临着生存困境。

据他介绍,特别是刚刚成立一两年的环保NGO组织,很多连基本的硬件都没有,比如办公场所、电脑,环保NGO组织人员的工资等等。

这位从业人员透露,为解决这些问题,有些环保NGO组织不得不在外援定向资金里扣出一部分。“如果说这是造假,也实在是一种无奈。”这位环保NGO从业者说,把这些定向资金挪用别的开销,并不是个别现象。

“给我们找点票吧。”这位环保NGO从业者说,环保NGO组织的很多开销,包括人员工资,一定要写成成本,有的时候还要把它转化成差旅费,“本来是工资或者是其他的劳务费用,但是要转化成其他的费用,所以,要不停地找很多不同的票往里面添。”这位人员透露,直到现在,一些环保NGO组织仍在采用这样的做法。

“那不是假发票,是真的假发票,确实不是真实发生的费用,但是它一定是真的发票。”这位环保NGO从业者说。

面对环保NGO从业人员的坦陈,邓国胜用“爆炸性的新闻”来形容他的感觉。

“NGO的人勇敢地站出来说真话,说为什么做假账,因为我们被逼做假账。”邓国胜说,至少有3个方面都充当了“逼迫者”,一个是资助方,一个是捐助者,一个是税务部门。

邓国胜认为,应该让资助方认识到NGO,特别是草根NGO,他们需要生存和发展,他们需要有人工的费用,需要有硬件的设备,需要有办公场所和费用等等。邓国胜建议,资助者在资助环保NGO开展活动时,也要给予一定的、适当的比例资金用于管理费。

环保部提出NGO需要培育

据有关部门透露,仅美国和加拿大这两个国家每年向中国NGO组织投入的资金多达6.5亿美金(其中包括以基金会的名义进来的资金),而且还在逐年加大。

“我们的目光不能全放到国际上去。因为现在国际上对中国的援助越来越少,更多的援助会给非洲、南亚这些地区的国家。”一名环保NGO从业人员说,草根环保组织应该学会向朋友、企业筹措资金。

邓国胜则建议,环保NGO组织应该更多地通过向政府部门购买服务来解决部分生存问题。

据邓国胜介绍,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里,对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也是前所未有的重视。“国家‘十一五’规划,关于社会组织就是一段话,‘十二五’规划是整个一章。”邓国胜说,从中也可以看到,政府对未来发挥社会组织在环境保护、各个方面的作用非常重视。

就环境保护部出台的指导意见,邓国胜表示,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各职能部门中出台的第一部关于培育环保NGO组织的政府文件。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改善环保社会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其中包括,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解放思想,高度重视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管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努力为环保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各级环保部门在制定政策、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时,应通过各种形式听取环保社会组织的意见与建议,自觉接受环保社会组织的咨询和监督等。

邓国胜认为,目前,中国NGO组织包括环保NGO组织毕竟刚刚起步,自律性不足、公信力不够,能力也相对不是很高是其发展过程中亟待克服的问题。

环境保护部宣教司副司长贾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提出,希望环保NGO组织依法行动,加强自律。他期望,通过法律的完善来推动环保社会团体的健康有序发展。

   上一页   1   2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