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不得采取停限居民用电做法推进节能减排

2010年09月20日10:4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减排 节能 通知 十一五 居民生活用电 居民用电 发改委 拉闸限电 发展改革委 统一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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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19日电(记者 江国成)记者19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9日获悉,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当前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五项要求,要求各地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中避免采取停限居民和公共服务单位用电等错误做法。

这份通知说,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精神,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扭转了一季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上升的趋势。但要实现“十一五”目标,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相当艰巨。

这份通知强调,随着年底的临近,有的地区为完成目标,采取了停限居民和公共服务单位用电等错误做法,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个别地区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做法,对生产企业轮流停电,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9月7日,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指出这种做法违背了节能减排的初衷,必须立即予以纠正。

《通知》指出,各地要努力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检验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标志。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花更大气力,做更大努力,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通知》还要求各地正确处理节能减排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系。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关键要靠工作和机制,不能靠短期的“突击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要科学、合理、有序,不能简单拉闸限电,更不能停限居民生活用电、采暖和公共设施用电。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节能减排的工作重点,要求各地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并加强“十二五”规划研究,努力构建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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