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退耕还林中央总投入将达4300多亿元

2010年08月19日14:0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退耕还林政策 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条例 京津风沙源治理区 林业局 退耕还林工程 退耕还林还草 粮食 退耕地 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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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8月18日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0年8月18日举行新闻吹风会,请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和林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进行网上直播。

据介绍,1999—2009年,全国累计实施退耕还林任务4.15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2.76亿亩。工程范围涉及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79个县、3200万农户、1.24亿农民。根据现有退耕还林政策标准和已完成任务测算,退耕还林中央总投入将达4300多亿元,其中到2009年底中央已投入2332亿元,2010—2021年中央还将继续投入2000多亿元。

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试点以来,针对原有补助期(即第一轮补助期),国务院颁布了《退耕还林条例》,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关于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这5个政策性文件和法规出台的过程,也是退耕还林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的过程,对退耕还林的实施原则、规划和计划编制、造林和管护及检查验收、资金和粮食补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其中,最受广大农民关注的是资金和粮食的补助政策。这项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助。粮食和现金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150公斤;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100公斤。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粮食和现金补助年限,还草补助按2年计算;还经济林补助按5年计算;还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补助粮食(原粮)的价款按每公斤1.4元折价计算。补助粮食(原粮)的价款和现金由中央财政承担;退耕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种苗和造林补助款按每亩50元标准,由国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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