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协议]["气候政治"博弈的新起点][谈了2年 吵了13天 协议达成 画饼充饥][杨洁篪: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取得三大成果][哥本哈根概念浮现 环保产业受银行青睐][必须改变工业化世界的生活方式]
12月19日,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福·德布尔出席新闻发布会。经过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当地时间19日下午在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后闭幕。《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新华社/路透
新华网哥本哈根12月19日电(记者尚军 刘晓燕)经过马拉松式的艰难谈判,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当地时间19日下午在达成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后闭幕。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说,他对此次气候变化大会取得的进展感到满意,本次会议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一步,但他也承认,过去13天的谈判进程相当复杂,进展非常艰难。
潘基文说,虽然本次会议没有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他将尽力推动在2010年实现这一点。
《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自7日开始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原定18日结束,旨在为《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努力达成安排。100多个国家的领导人和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等国际组织负责人出席了大会领导人会议。但是,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减排责任、资金支持和监督机制等议题上分歧严重,会议被迫拖延了一天。
会上,发展中国家普遍主张,当前的气候变化谈判必须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必须坚持双轨制,发达国家应正视并承担起自己的历史责任,加大减排力度,并为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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