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济南市车辆单双号限行测试期间,环保人员在监测环保数据。左庆 摄(资料片)
9月8日济南市车辆单双号限行测试期间,环保人员在监测环保数据。为积极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确保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空气质量达标,济南市制定了《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应急保障方案》。
本报济南10月12日讯 12日,济南市正式出台《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质量应急保障方案》。根据该方案,全运会期间,济南市一旦出现极端不利的气象条件,将会延长单双号限行时间,同时对部分企业实行限产或临时停产。
限行可能延长至全天
根据应急保障方案,全运会期间,如果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济南市将率先对机动车污染采取控制措施。在执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规定的基础上,将单双号限行时间段从每日7时至19时扩至24小时。这也就意味着,全运会期间,省城有可能会实现全天单双号限行的情况。
排放废气的生产工艺要停
在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济南市还将扩大重点企业限产限排和临时停产范围。在对济钢、济南裕兴化工部分生产工艺实施停产的基础上,对其他排放废气的生产工艺实施临时停产措施。对济南化肥厂等5家企业所有排放废气的生产工艺实施临时停产措施。
热电化工企业将限产
如果出现极端不利天气,济南市还将对热电等企业实行停产和限产措施。济南市将同时对章丘明水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所有排放废气的生产工艺和燃煤锅炉实施临时停产措施。
对济南热电有限公司和济南东新热电有限公司除保障全运会需要的锅炉外,其他燃煤锅炉全部停止使用。对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实施限产25%,对黄台发电厂、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在保障全运会和居民、生产用电的前提下实施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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