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您认为《条例》实施以后,会带来哪些影响?
常纪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社会法室主任):《条例》的出台,可以制止一些不符合科学布局和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上马而造成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
记者:您觉得《条例》的出台会给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带来哪些变化?
常纪文:发展规划环评,可以发挥环保部门对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过程的引导和监督。发达国家的立法和执法情况表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不应局限于点上的项目执法,还应关注面上的区域执法。
今后环保部门要把执法的模式转化为项目执法与区域执法并重。区域执法要围绕规划做好文章,一是对规划进行环评;二是对规划环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执法;三是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后果进行现状评价和跟踪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调整规划的建议。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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