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继2008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设立后,近日10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已陆续下达各地,将有1200多个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得到治理,170多个生态示范创建村镇得到奖励,900万群众直接受益。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以奖促治”政策,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对“以奖促治”政策进行了全面部署。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09年10亿元专项资金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重点支持位于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同时,为体现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鼓励存在同一类环境污染问题的连片村庄进行综合治理,鼓励建设多个村庄同时受益的集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鼓励借助城市、城镇公共环保设施提高环境综合整治效果。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10亿元专项资金中,约9.2亿元用以支持1200多个环境问题突出的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其中,近70%的村庄位于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范围内;约0.8亿元用以支持170多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村开展生态示范建设,将有超过900万群众直接受益,带动各地农村环保投资近15亿元。
这位负责人指出,2009年专项资金安排过程中,通过科学布局、上下联动,与地方财政资金协同配合,对探索农村环保新道路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实践:通过支持湖北、湖南两省“两型”社会试点地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动当地“两型”社会建设;通过支持洱海周边村庄分散养殖及生活污染治理难题开展集中整治,将大大削减入湖污染负荷;通过支持辽宁省大伙房水库连片村庄整治项目,探索水源地周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模式;通过支持宁夏移民新村综合整治项目,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类似地区的生态移民工作探索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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