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五月二十六日电 为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二十六日披露,从今年十一月一日起上海将对所有轻型汽油车、以及公交车、环卫车、邮政车辆,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以期改善上海空气质量。
“国四标准”即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其等效于欧洲的“欧IV标准”。据悉,按标准规定,中国内地最晚于二0一一年全面实施“国四标准”。
据上海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启洲介绍,研究表明,沪上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在中心城区所有污染源中的“贡献”比例已高达百分之六十六、百分之九十和百分之二十六,机动车污染排放已成了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污染源。
吴启洲表示,上海实施国四标准后,相对于国三标准,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五成左右,重型汽车单车排放可进一步降低三成左右,颗粒物排放更可降低八成以上,上海环境改善成效由此进一步显现。
目前,上海尚有二十万辆达不到国一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其保有量仅占汽车的百分之十四,排放量却占到百分之五十。为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上海市政府近期将出台对排放低于国一标准(含国一标准)的老旧汽车实施淘汰更新给予补贴以及扩大对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等举措。初步预测,如果高污染车辆有百分之十五(约五万辆)的老旧车辆得以更新,上海污染排放总量有望降低八个百分点。
此外,上海还将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实施摩托车国三标准,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向好。(常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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