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级森林公园2277处,总经营面积1629.8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709处,国家级森林旅游区1处,经营面积1143.26万公顷。2008年,我国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2.74亿人次,直接旅游收入达187.37亿元,分别比上一年度增长11%和18%。据测算,2008年度全国森林公园共带动社会综合旅游收入1400多亿元。
1982年,自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森林公园——湖南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正式建立以来,森林公园建设与森林旅游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目前,广东、山东、河南、江西、四川和浙江等6省的各级森林公园总数超过100处,其中各级森林公园最多的省是广东省,达415处,国家级森林公园最多的省是江西省,为41处。
多年来,森林公园的建立与发展,使我国林区一大批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日益增长的森林游憩的需要,促进了森林旅游产业的迅猛发展,许多森林公园已经成为传播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的重要阵地。(记者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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