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垃圾处理厂已经填埋了两年垃圾,却因防渗、雨污分流等环保措施不配套而存在严重的污染隐患。周边居民向各级环保部门投诉,惊动了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3月30日,省环保局在给环保部的报告中表示,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19户居民年底前必须搬迁。
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位于桐城市南演办事处蔡店村,由桐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建设和管理。该厂采用填埋处理方式,占地230亩,其中一期(至2010年)设计日填埋处理垃圾315吨,二期(至2022年)设计日填埋处理垃圾490吨。据了解,该厂于2007年3月开始填埋生活垃圾。但是,该厂投入使用前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建设防渗、雨污分流、导气处理等主体工程及部分附属工程,存在严重污染隐患,直接威胁附近居民的生活。
周边百姓开始向各级环保部门投诉,甚至将污染情况向环保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举报。接群众举报后,省环保局检查组于3月6日专程赴现场检查。环保执法人员发现,垃圾处理厂的污水集中处理站虽然基本建成,但没有投入使用,污水直接排放。另外,对土壤生态有危害的垃圾渗滤液也使用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存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19户居民更是没有搬迁。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环保局已经下文责成安庆市环保局责令该垃圾处理厂限期整改。3月30日,在给环保部的报告中,省环保局表示,今年4月30日前,污水处理工程必须投入使用,并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限2009年底前完成垃圾渗滤液防渗、厂区雨污分流等主体工程和其它附属工程的建设,同时完成防护区内居民的搬迁工作。(陈菓 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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