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图片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个税起征点下月可能上调为2500元 个税以家庭和年度为单位核算 -证监会回应"大小非"、融资融券等热点问题 创业板渠已成待水到 -2月新增贷款同比大增 中央代发地方债 破解地方政府"差钱"难题 -PMI连续三月回升 4万亿推部分行业复苏 4万亿中央只出1.18万亿  -汇金将择机增持中工建三行 资源类是重点 印花税下调传言被误读 -2009年-2012年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全文)  央视火灾暂未发现渎职 -中石油解释为何不大规模买油 储油能力有限 低油价至多持续一年 -地产委员曝高房价幕后推手 三控可降房价 广州研究刺激楼市新政 -鼠兔首持有者称绝不向中国政府降价 逾8成法国网民支持归还中国 -地方政府可试点恢复五一黄金周 多方回应:"4天半工作制不可能"
首页>>环保政策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全文)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9 年 03 月 05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4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已经2009年2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恢复,适用本规定。

开采矿产资源涉及土地复垦的,依照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普及相关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和方法,制定有关技术标准,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投资,对已关闭或者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都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规划

第八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开展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

第九条国土资源部依据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结果,编制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结果,编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经国土资源部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市、县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重点工程;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协调。

来源: 中国网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文章:
管理条例出炉 擅自处理电器电子产品将重罚
合肥市长吴存荣:"引江济巢"让巢湖水活起来
中国七大水系污染严重 大江大河“五彩缤纷”
中国土壤污染形势严峻:喜马拉雅山顶有六六六残留
江苏盐城追究水污染事件责任人 七名官员受处分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环境税已开始运作
重庆市对主城区63家污染企业实施“环保搬迁”
国办转发有关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通知
图片新闻:
中航高层:大飞机经费有欠缺 飞机上可上网打手机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 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组图]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