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加大林业资金投入,为林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十六)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找准扩大内需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林业对促进农民增收、增加就业机会的潜力和优势,积极争取生态工程、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扩大林业投资规模。放宽视野,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争取将林区卫生、教育、扶贫、电网改造、社会保障等纳入中央有关部门的投资安排。
(三十七)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投资。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将林业建设纳入地方扩大内需的投资计划,启动实施一批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地方特色、带动力强的林业重点项目。
(三十八)积极吸引社会投资。畅通林业投资渠道,完善林业投资政策,为社会投资林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创造良好的平台和条件,吸引社会投资向林业流动。
(三十九)调整完善投资结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资金投入要有利于推进林业改革,有利于推进生态建设,有利于培育主导产业。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增加森林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利于改善民生的投资,积极扶持林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增长方式的转变。
(四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并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厉行节约、加强调控。强化资金使用和运行管理,健全林业资金目标管理约束机制和责任体系,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钱,确保林业资金运行安全有效,做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林业部门科学执政的能力
(四十一)认真抓好政治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升林业干部职工推动林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转化为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四十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工作责任到位、监管措施到位。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监督,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十三)大力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调查研究,把握林业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趋势,把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发挥“点亮灯一盏,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作用,作为林业工作的基本方法,切实抓住、抓好、抓出成效。
(四十四)着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林业干部培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执行力。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大胆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加强林业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林木种苗站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武警森林部队和基层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增强森林防火能力。抓好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增强林业执法能力。
(四十五)不断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把廉政建设贯穿于林业工作全过程,坚决遏制林业系统职务犯罪高发势头。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完善林业内部审计制度,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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