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1月11日(汪恩民 赵晔娇)今天,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方敏表示,2007年,浙江省共完成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175起,罚没款总额达3.67亿元,位居全国首位。
据悉,为了给环境执法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旧,浙江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列》,《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浙江始终保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方敏表示,2007年,浙江省共完成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1175起,罚没款总额达3.67亿元,位居全国首位。
“在环保执法力度不段加大的同时,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已经基本建成。”方敏表示。据悉,为了提高环保执法监管水平,浙江1452家纳入国家环境统计范围的重点排污单位,已全面完成在线监控装置的建设和改造任务。
在浙江环境法治建设全面加快发展的同时,方敏表示,浙江生态保障体系也在日益完善。
众多散落在浙江各个地区的生态村是浙江生态保障体系的一个亮点。为此,浙江省11个设区市和90个县(市、区)编制了生态建设规划,开展了生态创建工作。其中,安吉县创建成为国家首个生态县,奉化市滕头村、台州市方林村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村。到目前,浙江已有1个国家级生态县,43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38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总数位居全国首位。
现在,浙江公众的环保意识已经成为浙江生态环境建设的软实力。方敏说:“‘绿色创建’活动把公众的环境教育融入到了社会教育中,建立起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的新途径。”目前,浙江省已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49所,国家级绿色社区27个,国家级绿色家庭21户。“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保的意识明显提升,生态文明理念渐入人心。”她说。
方敏表示,浙江自2003年成为全国第5个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以来,全面开展了以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为突破口的环境污染整治,目前浙江的环境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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