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29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9日发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
白皮书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如下原则:
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是在发展中产生的,也必须在发展过程中解决。要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促进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发展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
这是《气候公约》的核心原则。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采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措施的责任,但是由于各国历史责任、发展水平、发展阶段、能力大小和贡献方式不同,发达国家要对其历史累计排放和当前高人均排放承担责任,率先减少排放,同时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发展中国家要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的过程中,采取积极的适应和减缓措施,尽可能少排放,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减缓和适应并重
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减缓是一项相对长期、艰巨的任务,而适应则更为现实、紧迫,对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减缓与适应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平衡、同举并重。
公约和议定书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主渠道
《气候公约》和《议定书》奠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凝聚了国际社会的共识,是目前最具权威性、普遍性、全面性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框架。应当坚定不移地维护《气候公约》和《议定书》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核心机制和主渠道的地位。其他多边和双边的合作,都应该是《气候公约》和《议定书》的补充和辅助。
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转让
应对气候变化要靠技术,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和支撑。发达国家有义务在推动本国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的同时,促进国际技术合作与转让,切实履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转让技术的承诺,使发展中国家拿得到所需资金,用得上气候友好技术,提高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全民参与和广泛国际合作
应对气候变化需要转变传统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中国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政府引导、企业参加和公众自愿行动的社会氛围,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的全球环境意识。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必须通过全球的广泛合作和共同努力才能解决,中国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开展和参与一切有利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陈维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