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市报讯(刘小钰) 昨日,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将按照重点流域、城市饮用水源上游、风景名胜区上游、一般流域顺序落实。预计到2010年,所有县城以上城镇建成或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据统计,截止到2007年底,全省88个市、县中,已建成16个污水处理工程,累计污水处理能力达56万吨/日,实际处理污水量41万吨/日,处理率为37.3%;24个市、县的22个污水处理工程和8个管网收集系统在建。据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预计到2010年,所有县城以上城镇建成或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十一五”后3年除了确保在建项目如期建成外,还需新开工建设61个市、县的污水处理工程。
据悉,近日省建设厅将配合省物价部门,督促各地将污水处理费尽快足额征收到位,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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