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4月1日电(记者顾瑞珍、呼涛)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1日提出,2008年将通过考核目标和“753”专项行动保障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见成效,确保落实松花江流域休养生息政策措施。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说,按照《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和流域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区治污工作实际情况,2008年度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水质、总量和工程三项考核目标已经确定。
其中,水质目标要求在不断流和上游入境水质达到同期水质目标的情况下,松花江流域水质有所好转,内蒙古的12个和吉林的2个跨省界出境断面水质基本达到《规划》目标,松花江入黑龙江断面(汇入国际界河)水质基本达到《规划》目标。
总量目标要求,三省区COD年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均削减5%,内蒙古控制在4.4万吨,吉林控制在25万吨,黑龙江控制在45.1万吨;工程目标要求三省区规划项目建成投运率均不低于50%,省辖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均不低于50%,内蒙古项目开工率不低于85%,吉林和黑龙江两省开工率100%。
据介绍,2008年,环境保护部将开展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 753”专项行动。“7”就是强化哈尔滨、吉林、长春、牡丹江、齐齐哈尔、大庆和佳木斯7个重点城市污染防治工作。7个城市年废水排放量超过1亿吨、COD排放量约占松花江流域排放总量的68%。“5”就是以阿什河、呼兰河、饮马河、伊通河和牡丹江5条河流为重点,狠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3”就是重点开展3个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对存在饮用水安全隐患的黑龙江哈尔滨市四方台水源地、吉林梅河口市海龙水库、内蒙古兴安盟绰尔河水源地3个饮用水源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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