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武卫政)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向媒体通报,贵州省独山县瑞丰矿业有限公司砷污染事件已得到妥善处置。截至1月12日,都柳江水体中总砷得到有效控制,下游三都县河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县城居民及周边群众的正常供水全面恢复,中毒病人相继治愈出院。公安部门对瑞丰公司2名主要负责人刑事拘留立案查处,当地政府正在调查相关部门监管失职、渎职行为。
2007年10月,瑞丰公司擅自将国家明令淘汰、闲置近2年的落后硫酸生产线投入生产。在当地环保部门明令停产的情况下,该企业于11月24日至12月9日期间私自开工,生产过程中将1900吨含砷废水直接排入都柳江,致林盘村和群建村两地患轻度砷中毒病人13例,亚急性砷中毒病人4例。
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国家环保总局及时有效应对。环保总局立即派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贵州、广西两省区政府部门做好跨界监测和污染防控工作,有效解决了群众饮水和中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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