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垃圾收费改革调研试点的建功南里采用分类垃圾桶,增强了居民环保意识。本报实习生 王磊 摄
在本次人代会上,北京市发改委提交了《关于北京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今年将稳步推进价格改革,认真搞好垃圾收费等政策落实。对此,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市市政管委获悉,今年,本市有关部门将着手完善垃圾收费政策,实行垃圾计量收费,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年内,本市部分单位和社区试点垃圾计量收费,具体试点方案将于春节前出台。
■关于收费对象
初步拟定物业和单位
市市政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计量收费试点操作的初步构想是以物业和单位为一个收费对象,收费对象的垃圾按照容积和容量,对超出部分的垃圾实行超出计费。
垃圾计量收费政策的改革将主要以示范单位、试点小区为依托,重点在垃圾流向的中间环节———密闭式清洁站,规范计量标准,建立阶梯式计费的管理收费体系,按照“多产生多付费,少产生少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实现垃圾收费的经济杠杆调节作用,促使企事业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主动采取措施分类减量。
■关于收费方式
已拟定三种备选方案
市市政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现有的垃圾收集方式,主要有三种备选方案:一是按照各区县垃圾密闭站收集的垃圾小推车的数量进行计量;二是直接对垃圾运输车运来的垃圾进行称重;最后一种是按桶计量,即超出一桶收取一定的费用。
目前北京市执行的是清运垃圾托运费每吨25元。改革后,将在此标准上适当调整收费政策,按照“减量减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征收垃圾费。
年内,本市将选择部分单位和社区试点垃圾计量收费,制定可行性的操作方案和计划。目前试点小区采取的具体形式尚在研究中。
■关于改革摸底
18个区县调研完成
据了解,2007年9月初到11月底,市市政管委曾委托专业的市场调查公司,先后分四批进行垃圾日产生量的摸底调研。调研对象按照人口比例,在18个区县共选择了30个小区、1500户居民,另有70家社会单位参与了调研,基本摸清了居民每日每月垃圾产生的基本量。目前市场调查公司正在制作调研分析报告,报告出具后将提交给市市政管委,为垃圾收费、垃圾处理补偿机制等相关制度的改革提供依据。
调研小区回访
试点居民倒垃圾前先称重
刘英(化名),一名普通的市场调查员。2007年11月,公司安排她做垃圾数量统计问卷。随后,刘英在委托单位———市市政管委渣土处指定的西城某高档小区做问卷,然而,她却遭遇了闭门羹———小区居民没人理她。“人家一听每天用电子秤称各种垃圾,都不理你。”
一般的问卷调查,可能只是问点问题或者帮着填张表,但这次要做一周的垃圾分类、称重、计数填表,小区没有一户居民愿意做,即使送礼品。“好几次敲门,居民一听天天称垃圾,直接就轰我。”刘英说。
后来,市市政管委渣土处建议她去西城区大乘巷做问卷调查。大乘巷共有两栋楼,是西城区教委家属楼,因1996年率先在全国试点垃圾分类而闻名。该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由志愿性质的居委会管理。
在居委会主任崔湘文的帮助下,刘英选择了15户居民,每家发放三种颜色的垃圾袋,其中红色垃圾袋用于装其他垃圾,白色垃圾袋装可回收物,黑色垃圾袋装餐厨垃圾。居民每天倒垃圾前都要称出各类垃圾的重量,然后到居委会报数,崔主任负责记录。“我们选的居民都是小区的各楼楼长,觉悟比较高,同时考虑到家里的人口数量、年龄等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调研对象。”崔主任说。
试点居民表示,当时调查员给他们每家发了一个秤,每天都要称不同类型的垃圾重量。“对于调研我们表示理解,不过调研那一周确实有点麻烦,卫生间的手纸每次称量时秤上都显示不出(太轻),一周下来都没有多重!”作为调查对象的居民吴阿姨说。
在大乘巷试点的同时,北京市另一个垃圾分类示范试点小区———建功南里,也正在进行垃圾称重的调研。“我们这里一共选择了16户,超过70岁的老人不能作为调研对象,因为老人一般家里的垃圾较少。”物业公司分管垃圾工作的黄师傅说。
上世纪80年代,北京市统一对各个单位收取卫生费(垃圾费),不对居民征收。
1999年9月1日,北京市开始正式向居民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为纳入城市管理的北京市居民户和按规定需办理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其中,前者每户每月交纳3元,后者每人每月交纳2元。同年,北京下发通知,要求当年7月1日后,物业公司管理的居住小区居民生活垃圾清运费调整为每户每年30元,而之前是21元。
2007年4月,市发改委发布十一五时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探索垃圾收费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探讨垃圾处理费用收取方式与分配原则。对城四区下放垃圾处理的事权及财权,研究建立经济补偿机制,由垃圾产生区县向设施所在区县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平衡区县间的利益关系。对区县垃圾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核定垃圾排放控制指标,探索实施阶梯式收费方式,超限额部分实施加价收费。
各方反应
居民
计量收费能促进垃圾分类
西城区大乘巷居民王先生说,如果是多产生多付费,计量收费应该会促进居民提高垃圾分类,提前把可回收的垃圾分出,把餐厨垃圾分出,这样对改善环境利用资源都有好处,比如我们小区垃圾分类时间长了有这样的意识,但有的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高,这样会提高他们垃圾分类的意识,但关键是我们把垃圾分好了,最好有人定期来清理,处理时要把垃圾分类好了,这样才能达到效果。
小区居民吴女士表示:“如果实行计量收费,到底是由谁来计量垃圾,最好有人来监督。小区要是雇专人负责,也最好有相应的人员来监督。”
物业
应提高垃圾清运费标准
华润置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功南里小区总经理助理尚文辉表示,如果改革以物业为单位,按照“多污染多付费和减量减费原则”,根据垃圾量多少付费。如果垃圾增加了,则物业多缴纳费用,如果垃圾减少了,物业少缴纳费用。但从现阶段情况来看,物业在垃圾费收缴方面还是可能遇到一些困难,即使垃圾费用已经很低了,还存在收缴不齐的情况。如果小区的垃圾费用增加了,物业必定应该转嫁到居民身上,但这样操作的过程中,有可能造成双方矛盾的产生。
如果想垃圾费用减少,物业需要增派人手承担二次分拣工作,目前该项人力的投入基本都是由物业在承担,如果需要增加人手,则物业可能相应提高垃圾清运费用,超出30元的标准。如果是这样,是否旧的标准也要随之更改,让物业有法可依。
居委会
建议按人头来收费
大乘巷居委会主任崔湘文表示,如果是改革,建议按人头来收费,家里人口多的就多交费,人口少的就少交费。
我们小区有一户家里房子租出去了,屋子里一共住了12个人。每天他们家都往外倒很多垃圾,但是交的费用还是每月3元,这样与两口之家对比就有不合理之处,他们产生的垃圾多就应多交费,建议按每人每月交1.2元到1.5元左右,比如家里有三口人,一户每月交3.6元到4.5元之间,按现在的标准是3元/户/月。但如果家里只有老两口,一户每月可以交2.4元到3元之间。那户12个人的,一个月交14.4元到18元,通过我们实行垃圾分类的实践,一年下来总的费用会有所提高,但是并不很多,可以用于多雇用人员来清理小区的环卫卫生或购置其他一些环卫产品如垃圾袋什么的,比较合理。
环卫企业
希望推进收费市场化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北京环卫集团内部人士称,自2006年改制后,由于环卫企业独立核算财务,各区县政府缴纳的垃圾转运处理消纳费用是企业的主要财务来源。目前老百姓的收费直接对应的主要是所属区县, 不与环卫企业直接发生关系。环卫集团垃圾处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区县政府缴纳的垃圾转运处理消纳费仅够用于垃圾转运、填埋的费用,而对于使用新工艺堆肥再利用的费用现在是企业在投入。虽然现在已有部分小区物业直接和环卫企业签订合同,但数量并不多,希望能推进收费市场化进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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