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迁移人口2125万人
1、迁移人口的必要性分析。
一个地区水资源、土地资源的可利用量,制约着其人口的承载量。多位研究者在网上发表的多篇文章中表明:导致我国西北地区沙漠化土地不断增多和青藏高原上草地退化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人口过多,放牧过度,农垦过度,采伐森林过度。例如,近十年来,因挖发菜使内蒙古2.2亿亩草场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6000万亩沦为荒漠。百度百科网上刊发的《沙漠化》(作者姓名未能查到)一文中指出:“我国北方荒漠化地区人口总数已达4亿人,比建国初增加了160%。新疆160万平方公里土地,可供人类生存繁衍的绿洲仅有4.5%,目前农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00—400人,同东部沿海省份的人口密度已不相上下。20世纪初,塔克拉玛干沙漠周缘地区仅有150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含沙漠、戈壁)2人;到80年代,人口增至513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8人,超过联合国制定的沙漠地区人口密度临界指标为7人的标准。青藏高原河谷合理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不超过20人,而今在该地区却达90人,大大超出土地承载力。过垦过牧,造成风沙肆虐。西南地区山高坡陡,土壤瘠薄,植被破坏后石漠化严重。石漠化使土地永久丧失生产力,因此比沙漠化问题更严重,也更难以治理。”今年6月18日发表在《中国国土资源报》上(由朱海燕撰写)的报道称:“甘肃土地超载850万人”,“由于人口增长造成过度放牧,土地荒漠化十分严重,据保守估计,过牧50%”。光明日报记者陈宗立等人撰写的《沙漠化治理需要新思路》一文中也指出,“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沙漠化产生的根源是人口对土地的压力过大造成的。因此沙漠化的治理应该从提高沙漠化土地的承载力,减缓和消除过重的人口压力的角度入手”。
2、人口外迁地区:
人口外迁地区主要是:青藏高原上三江源地区,青海湖周边地区,柴达木盆地,横断山区,水电站库区,甘肃祁连山林区草甸区,甘南及川西北草原区,“苦瘠甲天下”的西海固地区,宁夏、甘肃、内蒙古、新疆、陕北、晋西北干旱缺水地区。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统计,青海、西藏两省区人口分别为214.6万人、125.1万人,2006年已分别达到591万人、274万人,44年间人口分别增长了175.4%和119.0%,人口量超过了其脆弱的生态环境的承载力。为保护青藏高原上的生态环境,青藏高原上的人口也许要外迁一半。西北干旱地区在建国后人口量也增加了1倍以上,在给西北大量调水的同时,也需要对其人多水缺地区大量地外迁人口。
3、人口迁入地区及移民安置政策。
(1)向浙闽粤三省的大中城市迁移1200万人,给浙闽粤三省核减农保指标300万亩,除了移民安置费让核减农保指标的城市负担外,中央财政再收缴农保地易地垦造费1200亿元。
浙闽粤三省不仅二三产业较发达,而且水资源丰沛。浙江省年平均降水量1100—1900毫米,省内有钱塘江、瓯江、灵江、甬江、飞云江、鳌江等多条大河;福建省年均降水量1200-2200毫米,境内共有663条河流,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168.7亿立方米,人均3367立方米,是全国人均的1.5倍;广东年降水总量3194亿立方米,河川径流总量达1819亿立方米,还有邻省从西江和韩江等流入广东的客水量2330亿立方米。浙闽粤三省的众多河流目前都有大量的淡水流向大海,水资源可利用量大有潜力。
可让浙闽粤三省安置移民1200万人,并收缴农保地易地垦造费1200亿元。其基本政策设想是:国家给浙闽粤三省核减农保地300万亩(即2000平方公里),可选择一二百个大中城市每一个给5—20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安置6000人;收缴农保地易地垦造费6000万元/平方公里(4万元/亩),其用地占补平衡由国家通过“江”水北调在西北地区新增耕地900万亩;移民安置对象主要是西藏、青海、川西、滇西北和西北地区的农牧民及相应的文教卫人员。只要给用地指标,浙闽粤三省就能解决移民安置资金:若按每1平方公里(1500亩)规划,土地公共道路公共绿地公益设施占350亩、移民安置房用地占180亩、非移民购置的商住房用地150亩出让价170万元/亩、商业服务业用地100亩出让价150万元/亩、工业用地720亩出让价30万元/亩匡算,可收取建设用地出让金6.21亿元;这笔收入可作如下几项支出:1500亩农用地占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费及相关税费按10万元/亩计支出1.5亿元,移民安置房每人30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计支出1.8亿元,移民转岗培训费、搬家费、老年移民低保补贴等按人均1.5万元计支出0.9亿元,6000名移民中水电站水库移民按1000人每人征地拆迁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费2.5万元计支出0.25亿元,经济开发区中通路通电通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按5万元/亩计0.75亿元,增加移民后公共教育卫生事业扩大增加投入0.6833万元/人计0.41亿元,中央财政还可收缴0.6亿元/平方公里。若实施笔者根据浙江省内一些中等城市的发展需要和可接受力拟订的这一移民安置及调地政策,那么,既能充分利用和发挥浙闽粤三省的水资源充裕优势,又能极大地促使浙闽粤三省发展成为制造业大省、创税大省;既能有效地缓解西部地区的土地沙漠化和青藏高原上的冰川退缩,又能为青藏高原边缘地区的潜在水电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创设条件。
青藏高原和西北地区宜迁移人口也许为少数民族,普通话不过关,这可通过先迁调中小学生后带动全家、先培训然后就业再搬家等办法逐步实现迁移。
(2)在黄河下游沙滩地和“黄泛区”新建若干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吸纳“江”水北调运河工程移民200万人。
濮阳、荷泽、商丘、开封一带,沙岗、荒丘、滩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地或低产地很多,“江”水北调、“河”水分流并在黄河下游实施渠系化输水后,既可将黄河下游的大片滩涂地和“黄泛区”的一些沙荒地、盐碱地改造成耕地或建设用地,也可以在这一地区增加人口。所以,这一地区可规划建设几个经济开发区和新兴工业城市。
建设开发区及移民安置,基本政策可设定为:调水费用和征地拆迁补偿、移民安置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筹措办法见下一构想),建设用地出让金全给地方政府用于建设经济开发区;主要安置对象为北调“江”水开挖运河所涉及地区的自愿外迁人口,估计迁移安置人口200万人。
(3)经调水改良环境在西北地区新增耕地林地中可安置725万人。
给西北地区年均调水850亿立方米,按本文前述设想治理沙漠,可在腾格里等六大沙漠沙地中改造出乔木林1500万亩、灌木林和草地3000万亩、水浇耕地4200万亩,还能将沙漠化土地改成水浇耕地1000万亩,若按劳均管护林草地150亩、劳均承包农耕地20亩计,可安置劳动力290万人,可吸纳农业人口约580万人,再配上其他从事管理及服务业的人口25%,估计共可吸纳人口725万人。如果以后在改良环境后的腾格里等六大沙漠沙地上大规模地开发太阳能和风能发电,那么,可吸纳人口总量将超过1000万人。
其移民安置政策可设定为:调水成本费、输水设施费、苗木栽培费、安置房建设及搬家费、通路通电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等公益设施建设费全由中央财政拨付(筹措办法见下一构想),耕地开垦及土壤改良初期投入也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按计划用水免费,超计划用水收费;主要安置对象为甘肃、宁夏、内蒙古中西部、新疆、陕北、晋西北干旱缺水地区的自愿迁移人口。
(4)控制冰山雪线游。
为减少人口活动频繁可能给青藏高原上冰川产生的促融影响,笔者认为,越来越火爆的进藏旅游和探险应通过控制旅游业做大、提高旅游景点的门票价和划定旅游禁区等办法予以限制。据近期一些媒体报道,青藏铁路通车以来进藏旅游人数已有150万人次,今年西藏预计接待游客总数将突破300万人次,2010年有望达到600万人次。另外,甘肃祁连山森林雪线游也在大规模地开发。走近冰川雪线的人越来越多,必然会使青藏高原上的冰川退缩越来越快!在气候转暖、冰山消融的形势下,开发青藏高原上的冰山雪线游,这简直是在为中华民族酝酿和制造深重的灾难!
(六)出让300万亩农田筹资4.5万亿元
“江”水北调、“河”水分流、治理沙漠、开发藏电和组织移民,笔者粗略匡算,总投资大约需要4.5万亿元。如何妥善地筹措这4.5万亿元?笔者认为只要国家在房地产用地审批上稍作政策调控,就能轻而易举地筹措到这大量的资金,而且能收到一举多赢的效果。主要设想及理由是:
1、实施“江”水北调等宏大工程需要建设资金约4.5万亿元。
投资项目及所需资金粗略估算如下:
(1)“江”水北调约需27340亿元。参照依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从丹江口水库向北京调水,总干渠全长1277公里,年调水95亿立方米,新华社2006年9月14日报道称“南水北调中线一期主体工程静态总投资1367亿元”。从长江铜陵段向华北调水1000亿立方米、再从北京西山脚下向腾格里等六大沙漠沙地调水650亿立方米,输水干渠开挖工程总投资按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的13倍+7倍计,需要投资27340亿元。
(2)“河”水分流约需2051亿元。主要投资是可能要在黑山峡等合适的河段筑高坝建水库以提高水位,还要开挖多条混凝土衬砌的自流式河渠或安装多条大口径输水管道,因征地拆迁补偿成本较少,此按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投资额的1.5倍计,需要投资2051亿元。
(3)开发藏电需要投资4087亿元。根据在青藏高原边缘地区已建、在建和已规划开发的二滩、向家坝、溪洛渡、瀑布沟、官地、锦屏二级等水电站平均投资额——开发每1亿度水电需投资1.08亿元估算,本文所述“江”水北调、“河”水分流所需新增年发电量3784.3亿度共需要投资4087亿元。(此项估算低于国内水电开发投资参数,因库区征地拆迁补偿及移民安置已通过调地而让浙闽粤三省负担,因而这一投资估算额离实际投建成本将相差不大;而且即使出现差额,也可以让国有电力企业入股投资。)
(4)治理沙漠约需投资2872亿元。在腾格里等六大沙漠沙地中栽植乔木林1500万亩、灌木林和草地3000万亩、开垦耕地4200万亩和在西北地区改造沙漠化土地1000万亩,供水设施、植树种草、改良土壤等需要投资:按每1平方公里需要1000米长的一条分水渠道或一根大口径水管需15万元计,需要投资97.0亿元;按每25平方米通一根5米长的水管并配一个水龙头或喷头需40元计,需要投资1034.7亿元;植树种草按每亩400元计,需要180亿元;开垦及改良耕地按每亩3000元计,需投资1560亿元。四项合计2871. 7亿元。
(5)迁移人口还需5188亿元。从青藏高原和西北地区迁移到浙闽粤三省的1200万人迁移安置费通过给予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指标300万亩由浙闽粤三省解决。从“江”水北调运河工程所涉地区迁移到黄河下游沙滩区及“黄泛区”新建经济开发区的200万人,按安置房人均30平方米投资3万元、转岗培训费人均5000元、征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费人均2.5万元计,约需投资1200亿元(如果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投资额中已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及移民安置资金的话,这项投资已包括在北调“江”水工程的估算中)。从西北干旱缺水地区迁移到经调水改造后的新增耕地及林草地中的725万人,按人均安置房30平方米投资3万元、旧宅退出转让及搬家补贴人均5000元、新家园中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人均2万元计,需要投资3987.5亿元。两项合计共需投资5187.5亿元。
(6)黄土高原、黄河中游地区水土治理和黄河下游河渠改造、滩地整理,以及在黄淮海平原新增水浇耕地1500万亩,估计投资补贴2000亿元。
(7)长江下游部分河段缩窄、长江口北支筑坝和沿江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补贴,估计投资950亿元。
(8)在铜陵段、北京西山脚下至黄旗海段分别建设电力梯级提扬设施估计投建费500亿元。
以上八项合计需要投资44988亿元。
2、出让300万亩基本农田可筹集资金4.5万亿元。
(1)国内众多城市商住房用地出让价已经超过200万元/亩。
房地产业是近年来的投资热点,也是目前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估计该产业在2020年之前将持续兴盛。当前全国房地产业的形势是:据福建房产网刊发的《住宅结构性供给不足助推高房价》一文披露,“2006年,房地产开发购置土地面积36791.0万平方米”(即55.2万亩);另据搜房网CEO莫天全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供需形势分析》报告中披露,“2006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是60628万平方米”(若按容积率平均值1.6计,其土地面积为56.8万亩);“全国商品房销售均价2006年达到3383元/平方米,商品住宅销售均价是3112元/平方米”。
国内众多城市,包括许多地(市)级和县(市)级城市,商住房销售均价已达每平方米4000元以上,商住房用地拍卖价已超过每亩200万元,而且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普遍地希望国家能允许他们将城市周边的一些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
(2)以150万元/亩的价格出让基本农田300万亩可收取4.5万亿元。
为筹集“江”水北调、“河”水分流、治理沙漠、开发藏电和组织移民等重大工程所需投资,中央政府可采取高价出让300万亩商住房用地的特殊政策:其一,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期限再推迟5—10年,或者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根据各个城市对建设用地的需求状况、商住用地的出让价格和城市的水资源供给状况,将农用地转待置换用地数搭配部分由中央政府高价收缴出让费的房地产用地;其二,300万亩房地产用地的审批及使用条件是必须向中央政府加缴150万元/亩,其用地可以是城市周边目前封禁的基本农田,并规定这300万亩限额内购买的基本农田转建设用地由国务院专项特批,其占补平衡由国家通过“江”水北调在西北地区易地垦造,其用地数可在当地“农保率”中扣减;其三,购买额由地方政府一次性认购、五年内分期付清购买款。这样,300万亩高价商住房用地将很快地得到落实,4.5万亿元资金可望在五年内全额到位。
(3)还有机动资金1200亿元。如果“江”水北调等宏大工程所需投资额将超过4.5万亿元的话,还可从前一构想所述向浙闽粤三省收缴的1200亿元农保地易地垦造费中列支;如果4.5万亿元卖地款可以支付北调“江”水等八大工程所需投资的话,这1200亿元还可以拿一半用于补贴在黄淮海平原和腾格里等六大沙漠沙地中新增耕地的土壤改良,另一半给6700万亩新增耕地上经营的农民配发拖拉机、收割机。
3、资金来源及影响分析。
(1)4.5万亿元来源于资源优化配置和扩大劳动就业。这4.5万亿元资金(也包括向浙闽粤三省收缴的1200亿元),看似取之于房地产业,来源于千家万户,实际上得之于对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来源于劳动力的增加就业和劳动创造。
(2)对降低城市房价有利。增加300万亩商住房用地,对广大潜在购房者而言,不仅不会造成房价上涨,而且会使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降低房价——加缴150万元/每亩后,若建造建筑容积率为1.5的多层公寓住宅小区,那么,其住房连同土地、小区配套设施建造成本价约为3000元/平方米。新华网房产频道于今年6月29日刊发的《北京第三批两限房推出,预计售价5900元/平方米》一文披露,北京市第三批两限房位于朝阳区常营乡,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限购对象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和拆迁安置户等,预计售价5900元/平方米。由此可见,中央政府若按加缴150万元/亩的价格出让300万亩基本农田,地方政府若不从中获利,并对房地产投资开发商的利润予以控制,那么,其房价将比一些大城市中的经济适用房现行价还要低一大截。
4、用地增减帐估算——减抵增后还能净增:西北地区新造耕地3400万亩,华北平原新造耕地774万亩。
(1)调水可增加耕地6700万亩:其一,给西北地区年均增加供水850亿立方米,除了可增加大量的林地、草地和建设用地之外,若有260亿立方米水用于农耕,可增加水浇耕地5200万亩。其二,可在黄淮海平原新增水浇耕地1500万亩。黄淮海平原中不仅存在着大量的旱地,而且由于缺水还存在着大量的沙荒地、盐碱地,北京、天津、河北的平原地区、山东、河南郑州以东和安徽、江苏的北部共209个县(市)中沙化土地多达3.16万平方公里(4740万亩)。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05—2010年)》规划:到2010年,全国将治理沙化土地1300万公顷,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区”规划造林(含退耕还林)498万公顷(7470万亩),“黄河故道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范围涉及冀鲁豫苏皖)规划建造人工片林38万公顷(570万亩)、农田林网11万公顷(165万亩)、农林间作25万公顷。另据中国河北网载文介绍,河北全省在未利用地中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还有3347.5万亩,目前开发未利用地的难点之一是缺水;现有1028.4万亩耕地中中低产田占75%,干旱缺水严重。给黄淮海平原增加供水150亿立方米(共350亿立方米,其中200亿立方米抵补“河”水在西北分流),若将其中的75亿立方米用于在黄淮海平原将宜垦干旱荒沙地和盐碱地改造成水浇耕地,每亩年用水按500立方米计,可增加耕地1500万亩。
(2)“江”水北调等六大构想减少耕地按亩数计约为1205万亩:其一,从安徽铜陵向北京西山脚下开挖年均输水1000亿立方米的大运河,估计总长约1800公里,根据长江铜陵大桥主桥长1152米估计调水运河河道及运河两边绿地连同公路合计宽1500米,这样,开挖调水运河约需占地405万亩(估计运河占地中会有一些非耕地,这部分非耕地面积大约能与人口迁出地的退耕还林还草地抵平)。其二,在青藏高原上开发水电、修筑水库估计将减少耕地200万亩;其三,向浙闽粤三省迁移人口1200万人,在浙闽粤三省中减少耕地300万亩。其四,为筹集“江”水北调等八大工程所需的建设资金,出让城市周边的农保地300万亩。
(3)耕地增减及按质量折算后还能净增大量耕地:由于东南沿海地区的耕地一年为二至三熟,华北平原的耕地一般为两熟,西北地区的耕地大多只一熟,所以,计算耕地增减帐,浙闽粤三省减少的移民安置用地和城市周边基本农田转房地产用地每1亩宜折抵西北地区的新增耕地3亩,华北平原上开挖运河所减耕地和青藏高原上修筑水库所减耕地每1亩宜折抵华北平原上新增耕地1.2亩,据此推算,一增一减后可净增:华北平原新造耕地774万亩,西北地区新造耕地3400万亩。
5、“江”水北调长期运行经费可由中央财政支付。
本文前述几项加强环境建设的大工程中,建成后维持运行需要大额支出的是“江”水北调1000亿立方米/年所需每年3636.3亿度的电费,若按目前宁波电业局收缴的居民生活用电高峰电价0.568元/度计,“江”水北调每年共需支付电费2065.4亿元。由于水电的发电成本(不计投资回收等)只要0.04—0.09元/度,开发藏电由国家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因而将国家投资藏电开发的投资收益的大部分用于抵补“江”水北调所需电力的电费支出,实际上国家需要长期(未能大规模开发太阳能发电和风能发电之前)支付北调“江”水的电费也许只要1000亿元/年。
这1000亿元/年的北调“江“水电费可由中央财政拨付,并可设定藏电开发投资由中央财政负责(或由国家投资为主),藏电开发所在地政府可以收取相关的电力生产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其主要理由是:中央政府有财力支付。温家宝总理于今年3月5日在全国人代会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公告:2006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20.94万亿元”,“全国财政收入3.93万亿元,比上年增加7694亿元”;中央财政“从2003年到2006年年均超收2040亿元,其中去年超收2573亿元”。据此中央财政增收形势看,中央财政能从以后几年的新增财力中每年安排“江”水北调所需要的电费1000亿元(藏电开发投资收益抵补)或2065.4亿元。况且,实施上述几大构想总投资4.5万亿元中,中央财政可增收税金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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