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黑龙江省审计厅在日元贷款松花江流域城市环境改善项目效益审计调查中发现,哈药集团制药总厂、黑龙江新三星集团、黑龙江造纸厂3个工业污水处理项目,伊春市、密山市、鸡东县3个城市供热电项目投产运营,取得了节能减排明显效果。
审计调查表明,投产运营的6个项目均取得了节能减排和治污的明显效果,促进了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改善。据测算和不完全统计,伊春市、密山市和鸡东县城市供热电3个项目运行以来,每年节省原煤分别为1.7万吨、1.6万吨和12万吨,尤其是鸡东县城市供热电子项目利用煤矸石做燃料,不仅节省了原煤,还累计实现利税4390万元。这三个城区共拆除小锅炉近400台,烟囱近300个,节煤近30多万吨,年减少粉尘排放近2000吨,二氧化硫近500吨,主要污染物TSP下降幅度较大,空气质量稳定在国家二级标准内,基本实现了项目评估目标。哈药集团制药总厂、黑龙江新三星集团、黑龙江造纸厂工业污水处理3个子项目,总计实现日处理污水6.14万吨,虽未达到日处理污水的设计能力,但每年控制污水排放松花江流域2240万吨,达到综合排放一级标准,提高了松花江流域水质,基本实现了治污目标。
黑龙江省审计厅有关人士说,从投产运营的6个项目取得的节能减排和治污效果看,利用外资引进先进环保设备、生产工艺和技术是成功的,对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是有效的,对影响我省江河生态环境的污染企业或项目治理具有借鉴意义和示范作用,尤其值得推广运用的是鸡东县利用煤矸石做燃料的供热电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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