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开发项目已经违背了“2811”工程的初衷,另一方面,开发项目造成的破坏已经给当地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植树造林,保持太行山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的长期工程。平山县出现前面造林、后面毁林的情况,不知当地负责人该负怎样的责任?更何况如此“开发”已经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在1996年,太行山区遭遇的洪涝灾害中,罗家会村的村民住宅就有大部分被毁坏,很多当地人对此记忆犹新。在雨水较少的今年,村民或许侥幸逃过了厄运,但在今后将会怎样,我们无法得知。这些如同生活在“覆巢”之下的村民与开发项目经济效益之争将会何去何从,更是值得深思。(朱凯 鲍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