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7月12日电(记者 吴晶晶 蔡敏)中国国家环保总局12日在合肥召开的一次专门会议上高调公布一系列新措施,发誓要使用“铁腕”手段去治理重点湖泊的水污染问题,以缓解公众正在日益上升的担忧生态安全的情绪。
随着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湖泊相继暴发严重蓝藻污染并威胁到居民饮水安全,中国环保部门受到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巨大压力。太湖、巢湖、滇池曾花费巨额污染治理经费,但收效甚微。
太湖最近暴发的一次大规模蓝藻污染曾致使无锡数百万居民供水中断。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担心,严重的环境问题可能会引发社会危机。
周生贤在合肥召开的2007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宣布了治理太湖、巢湖、滇池的一系列新措施。
根据周生贤提供的信息,中国将在太湖、巢湖、滇池流域制定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包括环境准入标准、工程治污标准、排污收费标准,并一律停止审批和建设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新建项目。
太湖流域将依照发达国家对工业企业排放的要求,制定新的标准;巢湖和滇池流域也要出台更加严格的工业企业氮、磷排放标准,对2008年6月底前达不到新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
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区域限批”的范围,包括: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的地区;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地区,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
中国将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一律停产停建;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对基层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一律取消;对于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触犯刑法的企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还将严格控制湖泊围网养殖规模,推广湖泊自然放养,所有湖泊现有围网养殖面积一律不得再扩大,并在三年内逐步降到科学合理的水平。太湖、巢湖、滇池流域要于2008年底前全面取消湖泊围网养殖,最高水位线外1公里范围内禁止鱼塘养鱼。
另外,所有重点湖泊最高水位线外1公里范围内,禁止从事种植蔬菜、花卉等施用化肥强度大的农业活动;划定畜禽禁养区,禁养区内不得新建任何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搬迁或关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照工业污染源管理方式实行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太湖流域2008年6月底前不能达标排放的要予以关闭。
中国湖泊生态功能退化问题十分突出。由于盲目围垦,过度利用水资源,湖泊面积不断减少甚至消亡。全国每年平均有20个天然湖泊消亡,最近50年已减少约1000个内陆湖泊。
2006年,中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在国家地表水监测断面中,I至III类、IV至V类和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0%、32%和28%。
国家环保总局近期对淮河、海河、黄河、长江及重点湖泊进行了专项检查,11个省区的126个工业园区,87.3%存在着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降低环评等级等环境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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